四川成都都江堰市衛健局下屬事業單位招聘21人公告
來源:成都市政府信息公開-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12-04 16:43:57
都江堰市衛健局下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關于衛生事業單位考核招聘急需緊缺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的通知》(成人社發〔2019〕3號)規定及事業單位用人需求,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考核招聘21名都江堰市衛健局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本次考核招聘為編制內招聘,招聘的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及對象
符合招聘崗位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2019年7月31日前畢業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和社會在職、非在職人員。其中,2019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其他人員必須在原件校驗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資格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國外、境外留學人員須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
二、應聘資格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符合相關要求。
3.在編在崗人員應聘,須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主管部門書面同意。
4.委培、定向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6.年齡、學歷、專業及從業經歷等符合招聘崗位規定的年齡、學歷、專業及相關要求。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應聘: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的、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及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截止時間為報名截止時間)。
6.有違反其他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
7.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三、招聘單位、崗位及人數
都江堰市衛健局下屬事業單位計劃招聘21人。具體崗位要求詳見附件《都江堰市2019年衛健局下屬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以下簡稱《崗位一覽表》。
四、報名方式和時間
(一)報名方式
本次考試采取現場報名、現場審核、現場繳費方式進行。應聘人員在規定報名時間內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進行報名。
報名地點: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地址:都江堰市天府大道639號(都江堰市就業和社會保障綜合服務中心二樓)。
(二)報名時間
報名及資格審查時間:2019年12月9日至12月12日工作時間內(09:00-12:00,13:00-17:00)。
現場報名時應提供《報名表》一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2002年及以后畢業的需提供)、學位證、崗位要求相關資格證書及相關獲獎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驗原件,收復印件),在編在崗人員還應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書面同意報考證明。港澳臺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港澳臺學歷認證書》原件,國外學歷還應同時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認證書》的原件。
由市衛健局負責對報名者進行報名資格審查。
(三)報名要求
一是應聘人員報名前須認真閱讀發布的公告以及附件等信息。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招聘崗位。二是應聘人員本人的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職稱證及其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類別等應與崗位所需條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三是報名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須真實完整,在任何環節如發現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應聘人員報名時所留聯系方式應準確無誤,在應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聯系方式變更后,應主動告知招聘單位。因無法與應聘人員取得聯系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報名通過資格審查人員于2019年12月17日工作時間內(09:00-12:00,13:00-17:00)本人持身份證到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領取《面試通知書》,逾期未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六、考試方式
本次考試采用面試方式進行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3.面試比例: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為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以劃定面試合格分數線(60分)的方式報經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組織面試。
4.收費標準: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四)成績公布
面試人員成績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網(www.djy.gov.cn)公布。
七、體檢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面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崗位或行業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
(二)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都江堰市人社局指定到除原體檢醫院以外的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
(三)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崗位已參加面試人員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
八、考察
考察工作參照《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 文件規定執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進入面試人員考試成績排序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一次進入體檢和考察。
九、公示聘用及報到
對體檢和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通過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www.djy.gov.cn)公示,公示期7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相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取消該擬聘人員的擬聘資格,出現的空額不再遞補。
(一)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二)招聘人員執行事業人員工資及有關待遇,按照事業人員管理有關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三)考核招聘的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聘用手續后,實行最低服務期制度,從聘用之日起,在招聘單位最低工作年限為5年,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流(調)動到其他事業單位。
十、咨詢及監督
為保證我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招考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監督電話:中共都江堰市紀委派駐市人社局紀檢監察組(028)61929141
咨詢電話: 都江堰市衛健局 (028)87110470
都江堰市人社局 (028)89741026
十一、特別提示
考核招聘過程中如有調整、補充等事項,由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都江堰市人民政府門戶(www.djy.gov.cn)公告。因報考者不主動、不按要求登錄相關網站查閱相關信息,導致本人未能按要求參加面試、體檢、考察、遞補、聘用的,責任自負。請報考者確保聯系方式正確、暢通,否則因無法與報考者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負責。
本次考試未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成都市人事考試中心、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都江堰市人事考試中心和都江堰市衛生健康局無關,特此提醒。
都江堰市衛生健康局
都江堰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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