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丹東市招聘2020年應屆畢業生36人公告
來源:丹東市第二中學
2019-12-05 09:53:43
丹東市面向東北師范大學等重點院校招聘2020年應屆畢業生公告
為科學配置丹東市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結構,經丹東市人民政府批準,丹東市教育局、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赴東北師范大學組織專場招聘。本次招聘計劃為36人。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招聘單位有丹東市教育局所屬三所省示范性高中丹東市第一中學、丹東市第二中學、丹東市第四中學和丹東市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遼寧廣播電視大學丹東分校、丹東市技師學院,均是全額事業編制單位。
二、招聘對象
東北師范大學、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南京師范大學、華南師范大學、湖南師范大學、遼寧大學、大連理工大學、東北大學、大連海事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哈爾濱工程大學、東北農業大學、東北林業大學、天津大學、河北工業大學、山東大學、中國海洋大學、鄭州大學、太原理工大學、遼寧師范大學(僅招地理學科)等原“211工程”以上大學,2020年度全日制應屆畢業生。
三、報名條件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下列條件(缺一不可):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政治權利;
3.熱愛教育事業;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身心健康,具有符合國家和行業規定并能堅持正常工作的身體條件;
6.2020年度畢業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應屆畢業生;
7.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分類與適用請參照《教師資格條例》);
8.符合招聘崗位具體要求(詳見附件)。
四、招聘流程
招聘包括發布公告、宣講推介、現場報名(投遞簡歷)、筆試、面試、簽約等環節。
1.發布公告
通過東北高師就業聯盟網和招聘單位網站發布招聘公告。
2. 現場報名(投遞簡歷)
地點:具體地點在東北高師就業聯盟網站公布。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報名時間12月10日14點至19點整。考生在投遞簡歷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本人學生證原件及復印件;
(3)個人簡歷(須提供應聘者自然情況,個人榮譽和社會實踐經驗等相關材料復印件,公費師范生和定向遼寧就業的須提供入學時簽訂的協議書原件和復印件);
(4)加蓋院系公章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證明》(在附件下載)一份;
(5)加蓋院系公章的成績單及復印件;
(6)一式兩份的《丹東市公開招聘2020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報名表》(在附件下載)。
(7)自行打印準考證(附件4),粘貼好2張藍底彩色照片。
以上材料按照由(1)到(7)順序排好,在左上角用訂書器裝訂。除身份證、學生證、定向協議和師范生公費教育協議原件返還外,其余概不返還。
每個應聘人員只能報一個招聘崗位。招聘計劃數與有效報名人數達不到1:2時(高中政治、地理、生物、歷史、音樂、美術、中職政治、中職聲樂和中職學前教育學科不做開考比例要求),將取消(或減少)該崗位的招聘計劃。報考已取消崗位的考生,可以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符合招聘條件未被取消的崗位。未按規定時間改報的,視為放棄報考。
3.筆試
具體參加筆試名單、時間、地點關注東師就業聯盟網站。
筆試主要測試考生的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規等知識。考生須準備0.5mm黑色中性筆等考試用品。
4.面試
根據筆試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3的比例(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除外)確定進入面試人員的名單。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并列者,同時參加面試。
具體參加面試名單、時間、地點關注東師就業聯盟網站。
5. 簽約
筆試、面試成績按5:5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簽約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 人選。
《丹東市公開招聘2020年應屆畢業生(東北師范大學專場)崗位計劃信息表》(附件2)中,單位名稱為丹東市教育局直屬學校的崗位,包含丹東市第一中學、丹東市第二中學、丹東市第四中學三所學校的崗位和丹東市中等職業技術專業學校高中生物、高中地理教師崗位。4所學校相同學科計劃合并招聘(詳見附件2),相同學科合并計劃崗位數量包括多個招聘學校,進入計劃內應聘人員根據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選擇具體學校(單位崗位),簽約時,如有考生棄權,可按總成績依次進行遞補。
簽約時,應聘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加蓋院系公章的《就業協議書》。
五、復審
1.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的擬聘用人員,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后,郵寄個人檔案至丹東市教育局。由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相關單位和部門,復審應聘人員檔案、相關證書原件及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以復審結果為最終聘用依據。復審不合格者以及截止到2020年8月31日仍不能提供本公告所要求有效證書的應聘者,均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原與應聘者簽訂的《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廢止。
2.資格復審合格的應聘者,按要求參加體檢。
六、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由丹東市教育局、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
體檢自費,體檢醫生與體檢者有回避關系的,應予回避。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
報考人員無故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為自動放棄體檢資格。
七、公示、辦理相關手續
1.用人單位根據應聘者復審、體檢情況和崗位要求將擬聘用人選,在丹東市教育局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天。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各用人單位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取消聘用資格。
2.公開招聘人員聘用后納入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公開招聘人員5年內不得流動(含試用期1年)。
八、要求
1.實行誠信承諾制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弄虛作假或與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資格。
2.應聘者須按公告通知要求,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招聘面試;未按時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
3.報考人員在招聘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通訊不暢帶來的后果責任自負。
4.有工作單位的在校生(2020年應屆畢業生)不在此次招聘范圍內。
5.在校期間受過嚴重處分及不能按期(2020年8月)畢業的在校生均視為不符合招聘條件。
九、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十、招聘期間監督電話:2526100、3192715 。
丹東市教育局
丹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4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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