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廣東惠城區街道黨建指導員招聘公告
來源:惠城組織工作
2019-12-09 10:37:15
惠城區公開招聘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公告
為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農村基層組織工作條例》有關要求,加強鎮(街道)干部隊伍儲備工作,惠城區公開招聘42名黨建黨務工作經驗豐富的黨建指導員。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規定,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具備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三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的中共黨員。招聘崗位詳見《惠城區公開招聘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崗位信息表》(附件一)。
報考人員還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35周歲及以下(即1984年11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3.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過程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4.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5.參加歷年的粵東西北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聘用后未滿規定服務期的;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薪酬待遇
獲聘人員為鎮(街道)事業單位編制人員。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的,按規定辦理崗位聘用手續,執行國家及省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三、報名方式
(一)報名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由區委組織部、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25日-12月27日
報名地點:惠州市新聯路1號惠城區行政中心一號樓136室(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股)
報考人員需提供如下證件和材料:
1.《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一式兩份(見附件二);
2.內地居民第二代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各一份(以上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照2張;
4.具有三年以上黨建工作經歷證明原件;
5.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需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原件;
6.與招聘要求相關的其他證明材料。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須認真閱讀公告及《惠城區公開招聘鎮(街道)黨建指導員報考指南》(附件三)要求,準確把握報考崗位的具體條件,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報考多個崗位的,取消報名資格。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生須誠信報名、誠信考試。凡提供虛假報考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報考人員須于報名資格審查之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
3.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4.為確保報考人員誠信報名,不接受網上報名和代報名,報考人員須本人攜帶全部報名資料在規定時間內現場報名。
5.入圍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及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違背承諾者將記錄在案,且2年內不得參加本地區機關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聘考試。
(三)領取準考證
按照統一的編排要求制作筆試準考證。筆試準考證的領取和筆試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惠城區人民政府官方網站公告)。考生本人確無時間領取的,可委托他人領取。代領準考證的,需持考生和代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考生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原件一份。
筆試準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考生參加考試、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證件不齊的,不得參加考試和體檢。
四、招聘程序
(一)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如同一崗位考生總成績相同的,則按照筆試成績高低順序確定名次;如筆試成績仍然相同的,按面試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
1.筆試。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的形式進行,主要考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含寫作)。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分,占總成績60%。筆試成績將在惠城區人民政府網站和惠城組織工作網站等門戶網站公布。
2.面試。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考生的綜合分析、計劃組織協調、解決問題等方面的能力。面試成績按100分計算,合格線為60份。根據筆試成績高分到低分的順序,并按招聘崗位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含并列成績)依次確定面試人選,面試人選人數如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筆試成績未達到合格線的,不得列為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如有不可抗拒的因素放棄面試資格,須于筆試成績公布后、面試人選名單公布前主動告知區委組織部、區人社局,可從合格分數線內考生中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面試人選。面試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面試工作規范(試行)》等規定組織。參加面試人選名單和具體時間、地點、要求等在網站上公布。
(二)體檢與考察
1.體檢對象。按招聘崗位數,在合格分數線內根據考試總成績由高至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組織體檢。體檢須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實施。
3.考察。事業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應嚴格執行《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276號)的規定,對體檢合格的考生進行全面、客觀、公正的考察。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考察結束后,要據實寫出考察材料,由考察組全體成員簽名,并經單位審核蓋章。考察不合格或者放棄聘用的,可依次遞補考察人選
(三)體檢與考察
1.對體檢、考察合格的考生,在惠城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2.經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經查不屬實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應在3個月內辦理完成聘用手續,逾期作棄權處理。
(四)遞補聘用
因考生體檢、考察不合格,自愿放棄或在公示中發現影響聘用問題而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可按該崗位總成績在合格分數線內的考生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為擬聘人員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逾期出現崗位空缺的不再遞補。
五、其他事項
(一)考生報名前須認真閱讀本公告和附件。
(二)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均包含本級基數。
(三)本次集中公開招聘不收取任何報名費用,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四)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報考人員在招聘過程中對申報材料故意隱瞞、弄虛作假的一經發現查實,取消資格,已辦理聘用手續的取消聘用,報考人員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
(五)招聘公告由中共惠城區委組織部、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中共惠城區委組織部
惠城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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