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招聘輔警17人公告
為提升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服務群眾、打擊犯罪和維護穩定等能力,確保邊境地區社會治安大局穩定,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7名輔警。為確保本次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簡章。
一、工作崗位
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
二、工作職責
(一)收集、報告邊境轄區的敵社情和輿情信息線索;發現、報告可能影響社會穩定的治安問題和矛盾糾紛,協助做好教育、疏導、化解工作;
(二)協助預防、制止違法犯罪活動;
(三)協助開展治安巡邏、治安檢查、治安執勤、設卡守候等治安防范工作;
(四)協助盤查、堵控、監控、看管違法犯罪嫌疑人;
(五)協助維護案(事)件現場秩序,保護案(事)件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六)協助開展法制和安全宣傳教育,發動轄區單位和群眾開展防盜、防破壞、防火、防治安災害事故的“四防”等安全防范工作;
(七)協助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參加搶險救災工作,應對突發事件,保護公私財產安全和人民群眾的人身安全;
(八)協助開展走訪群眾、實有人口管理、人口信息采集等基礎工作;
(九)協助對進出邊境管理區人員和交通運輸工具檢查;
(十)其他可以由勤務輔警協助開展的工作。
三、招考聘用基本條件
(一)年齡18至35周歲的中國公民;
(二)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及履行崗位職責所需的工作能力,文職輔警還應當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和崗位需要的專業資質或專門技術;
(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可靠、作風正派、品行端正;
(四)責任心強、身心健康,熱愛移民管理事業,自愿從事輔警工作;
(五)具有公安工作經歷,復退軍人的優先考慮;
(六)邊境管理部門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治安管理處罰的;
(二)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三)曾因違紀違規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四)本人家庭成員或者近親屬被判處刑罰的;
(五)本人或者家庭成員、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者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六)其他不適合從事警務輔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考程序及安排
本次招聘實行公開選拔。即:向社會公布招聘職位及所需資格條件,由應聘人員自愿報考。經報名、審核、筆試、面試、體能測試、體檢、公示、培訓、聘用等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7日—2019年12月13日。
2、報名地點: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
3、報名要求:本次招聘采取現場報名,符合條件的應聘人員報名須提供本人戶口簿或身份證、畢業證書、復退軍人有效證件等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同底版近期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3張,填寫《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輔警報名登記表》(附件1)。
應聘人員所提交的有關證件材料必須真實、有效,且需與《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輔警報名登記表》中填寫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一經發現,即取消資格。
(二)面試
1、面試時間:2019年12月14日。
2、面試方式: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組織開展,面試組成員由3人組成。按照崗位需求1:1.5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主要測試應聘者的思維、理解、應變、分析、語言表達、法律法規等知識能力。
若擬招聘人數與報考人數的比例不足1:1.5,視報名情況,調整擬招聘人數或進入面試人數。
(三)體能測試
根據面試成績確定進入體能測試人員名單。
1、體能測試時間:2019年12月15日。
2、測試方式: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組織開展。體能測試分值100分,按照《公安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附件2)執行,成績當場公布,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四)考核
1、考核時間:2019年12月16日。
2、考核方式: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體能測試合格),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考核名單。考核工作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組織實施。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核。考核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同一職位的其他人員按面試成績排序(體能測試合格)依次遞補進行考核。
(五)體檢
1、體檢時間:2019年12月18日前。
2、根據考核結果,按招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名單。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國家公安機關公布錄用人民警察體檢項目和標準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負擔。體檢中出現不合格者,可從報考其他人員按面試成績排序(體能測試、考核合格)依次遞補進行體檢。
(六)公示
在面試、體能測試、考核、體檢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并進行為期 7天的公示。
(七)聘用
1、對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 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手續。
2、應聘人員按照通知要求持相關證明材料到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指定地點報到。
3、招聘人員經過 1個月試用期后,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原則上為 2年。合同期滿后,考核為合格等次以上的,優先續簽合同。
五、待遇與管理
(一)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對擬聘用人員進行為期2個星期的崗前培訓。
(二)培訓合格的,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與輔警簽訂合同。
(三)簽訂正式勞動用工合同后,工資待遇按參照公安機關聘用人員工資待遇,在4.2萬元/年以上(含五險)。
(四)聘用人員的工資福利、食宿安排、裝備配置、教育培訓及日常管理所需經費由財政全額保障,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依照相關規定統一繳納“五險”(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
六、紀律與監督
本次招聘工作要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自覺接受社會和人民群眾的監督。對違反有關政策規定的,應立即予以糾正,如發現違規或弄虛作假行為,視情節輕重按規定對有關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觸犯刑律的,由司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它
1、本簡章由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負責解釋。
2、報考咨詢電話:0770-3251501-36105(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
防城港邊境管理支隊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