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邵陽新邵縣直事業單位招聘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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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12月19日-12月21日)
2019年新邵縣縣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等文件精神,2019年新邵縣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 招聘計劃及崗位要求
(一)招聘計劃: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3名,具體崗位見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表。
(二)崗位要求: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符合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1)報考所有崗位均需年滿18周歲。報考年齡要求在28周歲以下,即在1991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年齡要求在35周歲以下,即在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報考年齡要求在40周歲以下,即在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工作經歷截止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2)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承認的學歷(學位),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本科的以考生高考入學時為準。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
(3)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的專業填寫。報考專業參考《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所學專業已列入上述目錄、但未列入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的,不符合報考條件;所學專業未列入上述目錄,由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縣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4)報考人員的畢業證、學位證、留學歸國人員學歷認證和招聘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書均須在報名時提供原件。
(三)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
6.截至公告發布之日,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7.在讀的普通高校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依此類推。
8.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 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招聘公告經邵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查后,在新邵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shao.gov.cn/)發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9日—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報名地點: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會議室(釀溪鎮大應北路25號)。
3.資格初審:符合報考條件者,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電子學歷注冊備案表(學信網打印)、工作單位開具的工作經歷證明(需要工作經驗的崗位),所報崗位要求的相關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及報名費到現場照相報名(不接受委托他人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1個崗位,工作人員將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初審。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每個環節如發現有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名條件者,隨時取消其資格。
4.初審合格的報名者于2019年12月27日—28日憑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一樓大會議室領取準考證,考試地點見準考證,不再用其他方式通知。
5.報名者必須自愿遵守《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并在報名時作承諾簽字。
6.有效報名人數與招聘崗位計劃數應達到3:1的比例方可開考,對報名人數未達到筆試開考比例的崗位,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核減后仍無法達到開考比例的崗位,予以取消,該崗位報考人員可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它崗位。確需降低到2:1開考比例的,由招聘單位提出申請后,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批準。
7.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和降低到2:1比例開考的崗位,將于12月24日在新邵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xinshao.gov.cn/)公布。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人員可在12月25日上午 8:30-12:00,下午2:30-17:30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未按要求在規定時間申請改報崗位的,視為放棄本次考試。
(三)筆試
1.筆試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
2.考試時間: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2019年12月29日8:30-10:00
申論: 2019年12月29日10:30-12:00
3.考試地點:具體考試地點請見準考證;
4.按照招考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對象。如果入圍最后一名成績相同的,均進入面試范圍。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及相關規定另行公告。
2.招考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考試形成有效競爭崗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五)成績合成和排名
1.成績合成
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50%+申論*50%。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筆試成績、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綜合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三位數字。
2.成績排名
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依次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申論成績進行排名。以上成績均相同的,以學歷高的優先;學歷相同的,年齡大的優先。
三、體檢和考察
(一)體檢
按照招考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復檢時間不超過當天17:30。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當日復檢、當場復檢及非當日、非當場復檢都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
考察參照考錄公務員考察標準,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根據擬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和工作表現等情況,重點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等方面的情況。并寫出考察意見。
四、公示與聘用
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應聘人員,不予聘用。
(一)公示
經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新邵縣政府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各界監督。公示期間如實名舉報有不符合招聘資格條件或考察條件的,經查證屬實,取消聘用資格,出現崗位空缺不予遞補。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二)聘用
1.經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無異議或經查實后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按有關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
2.本次考試各環節均不施行替補。
3.聘用人員試用期按有關政策規定執行,試用期滿經考察合格者,辦理轉正手續,不能勝任本職工作者,予以解除聘用合同。
4.本次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在招聘單位工作未滿3年的不得調動(考上公務員的除外)。
五、紀律要求
(一)要求嚴格遵守《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和《邵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細則》以及《新邵縣事業單位人員公開招聘、流動調配、借用抽調工作實施辦法》的規定,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及社會各界的監督,堅決杜絕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現象發生,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公平。
六、招聘考試服務咨詢電話
(一)政策考務咨詢
新邵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13975964486
(二)舉報投訴
縣紀委監委駐縣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739-3608760
新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新邵縣公證處
新邵縣供排水管理站
新邵縣政府投資審計辦公室
新邵縣民兵武器倉庫和訓練基地管理站
新邵縣廣播電視臺
新邵縣金融服務中心
新邵縣法學會
新邵縣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