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衡山縣財政局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充實我縣財政工作力量,經研究,縣財政局決定面向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2名工作人員。
一、選調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方式公開擇優(yōu)選調。
二、選調職位:
縣財政局信息中心選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文字綜合工作人員1名,縣財政局評審中心 選調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工程造價評價工作人員1名。
三、選調報名范圍和條件
1.報名范圍
縣直機關、事業(yè)單位(含編制在縣直機關單位的下屬單位)在編在崗全額撥款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
2.報名人員應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 政治立場堅定,品行端正,愛崗敬業(yè);
(2)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
(3)專業(yè)要求參照崗位條件表,其中工程評審技術人員要求土建類助理工程師職稱;
(4)30周歲及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碩士研究生學歷的,年齡放寬至35周歲(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
(5) 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未滿三年的以實際考核年限為準,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6) 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適用標準(試行)》要求。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①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②違規(guī)進入機關事業(yè)單位、違規(guī)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③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規(guī)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④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⑤已參加縣內其他機關事業(yè)單位公開選調考試且擬錄用的人員;⑥法律法規(guī)及有關政策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四、組織實施
嚴格按照《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機關事業(yè)單位人員流動選調工作的意見》(湘組發(fā)【2015】26號)、《中共衡山縣委機構編制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山編【2019】20號)相關規(guī)定,由衡山縣財政局組織實施,衡山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按管理權限對本次選調工作進行監(jiān)督并受理此次招考的各類舉報(監(jiān)督電話:13875719369)。
五、選調程序
(一)發(fā)布簡章
2019年12月9日-12月17日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發(fā)布選調簡章,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
(二)報名程序
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8 日 - 2019年12月20日。
報名地點:衡山縣財政局3樓,聯(lián)系人:彭秀靜,聯(lián)系電話:5823730。
報名方式:現(xiàn)場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的方式。需提供填寫完整的《2019年衡山縣財政局選調全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一式二份,雙面打印,并由所在單位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并蓋公章,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張,身份證、學歷學位證書等相關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資格審查
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按照選調職位資格條件對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包括報名時資格初審和考察時資格終審,并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發(fā)現(xiàn)弄虛作假、故意隱瞞、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guī)定予以處理。
(四)綜合測試
綜合測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
(1)筆試形式:文秘人員筆試重點寫作能力測試,財政評審人員筆試重點工程造價、評審業(yè)務能力測試,滿分100分。
(2)筆試開考要求:選調人數(shù)與報名人數(shù)的比例不低于1:3。達不到規(guī)定比例的,則取消或核減計劃。
(3)筆試時間、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缺少證件的報考人員不得參加考試。
(4)筆試成績發(fā)布:在衡山黨政門戶網公布5天。
2.面試
根據(jù)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確定入圍人數(shù),最后一名成績并列的都參加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重點測試報考者履職所必備的綜合分析、組織協(xié)調、語言表達、解決實際問題等基本素質和能力,詳細了解面試對象個人政治、思想、特長及財政工作適應性等情況。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總成績
筆試、面試成績各占50%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shù)點后兩位數(shù),總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
(五)體檢
體檢按1:1的比例進行,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實施。體檢后,由體檢醫(y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擬體檢人員已參加了本年度全縣機關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體檢且合格的,須提交個人“健康體檢報告”交選調單位核實,不再重復體檢。
(六)考察
按1: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現(xiàn)、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xiàn)。同時進行資格終審,核實報名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及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 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據(jù)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1次。
(七)公示和辦理手續(xù)
終審考察合格的人員,經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員及試用崗位,報縣委審核同意并報編制、人事部門備案,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考生的咨詢與社會的監(jiān)督。
公示無異議后,試用期為三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人員按程序辦理調動手續(xù),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六、紀律要求
1. 報考人員按照選調要求報考,服從選調工作統(tǒng)一組織,不得弄虛作假。
2. 參與選調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選調方案開展工作。
3.中共衡山縣紀委監(jiān)委派駐財政局紀檢監(jiān)察組全程監(jiān)督,監(jiān)督電話為:13875719369。
七、其他注意事項
1.筆試、面試時間待報名結束后另行通知。
2.本通知未盡事宜,由衡山縣財政局負責解釋。
附件:
2:衡山縣財政局選調全額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doc
衡山縣財政局
2019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