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承德圍場選聘急需崗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25人公告
來源: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
2019-12-11 16:25:44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選聘急需崗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按照《承德市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和急需緊缺人才暫行辦法》要求,結合我縣2019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25名事業單位急需崗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現制定選聘方案如下: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實行公開選聘,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選聘方式
采取公開選聘方式。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選聘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選聘面試、資格復查、體檢、政審考察、擬聘人員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三、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選聘對象。本次選聘25人,根據崗位信息表的選聘崗位確定選聘對象。
(二)應聘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周歲至42周歲(1977年12月12日—2001年12月11日出生)。
2、遵守憲法和法律,政治堅定、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有與選聘崗位要求相適應的學歷、專業、年齡、戶籍等條件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選聘崗位所需的具體條件按《承德市圍場縣2019年公開選聘急需崗位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要求確定,凡涉及到年齡、戶籍、學歷等需要進一步確定時間的,具體時間計算日期截止到選聘《公告》發布之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現役軍人。
3、已在承德市范圍內機關、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冊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和特崗教師(含試用期內)不可以報考。
4、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選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5、報考選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回避關系是指《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第四十一條規定)
四、選聘程序
(一)發布公告
2019年12月11日—2019年12月17日通過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eichang.gov.cn)、圍場電視臺面向社會發布公開選聘信息。應聘人員應認真閱讀公告,了解具體考務工作安排。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現場直接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0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及聯系方式:圍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圍場鎮迎賓路——行政服務中心208-2室)。
聯系電話:0314-7528562。
(3)報名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者須填寫《圍場縣2019年引進高層次人才基本情況登記表(附件2)》和《圍場縣事業單位2019年公開選聘高層次人才報名登記表(附件3)》(附件2、附件3需考生自行下載并如實填寫完整,現場報名時一并提交),并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報到證、學位證、國外研究生學歷需提交國家教育部出具的學歷學位認證相關材料原件以及復印件、6張同版近期小2寸藍底免冠照片。報考人員應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請考生保持報名時所留聯系電話的暢通,以便通知有關事宜。
2.資格審查: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安排,依據選聘崗位設置的條件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結果現場確認。
3.面試通知單發放:發放時間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eichang.gov.cn)公布,請按公告通知時間到圍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領取(圍場鎮迎賓路——行政服務中心208-2室)。
(三)面試
1.面試人選確定:符合選聘條件的報名人員,經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審核資格合格后,直接參加面試。
2.面試時間和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領取面試通知單時間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人民政府網站(www.weichang.gov.cn)公布)
3.面試方式: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面試實行百分制,當場打分,面試成績采用“體操打分”方法,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其他分數的平均分為面試成績,計算考生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面試成績當天公布。
4.面試組織:面試工作在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導和監督下,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實施。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派出工作組督導檢查面試工作。面試嚴格按照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政策執行。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加強對考試過程的全程監管,并充分利用現代化科技手段防控不法分子利用高科技設備作弊,以確保考試安全運行
(四)資格復查及確定擬錄取人選
1.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進行資格條件復查。經復查不符合資格條件的,取消面試資格。
2.根據面試成績,在最低面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經資格復查合格人員中,各崗位分別按1:1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擬錄取人選。擬錄取人選末位出現名次并列情況時,依照下列次序優先錄取:①烈士子女或配偶;②學歷較高者(若學歷相同,按“985”工程院校、“211”工程院校、本碩連讀、本碩專業相同或相近順序錄取);③實際工作經歷較長者。以上條件都相同時,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并報市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同意后確定。
(五)體檢和政審考察
經確定的擬錄取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進行,按有關規定交納體檢費。體檢結果分為合格、不合格,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錄取資格。對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進行政審考察(包括審檔、政審和資格復查等)。
(六)公示
對面試、資格復查、體檢、政審考察合格的擬錄用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7個工作日。
(七)聘用
1、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根據選聘專業,按照考試總成績確定聘用單位,擬聘用人員必須服從人事部門分配,不服從分配人員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本人誠信檔案,三年內不得報考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
2、擬聘用人員由用人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四份,連同個人檔案、畢業證書、體檢表、考核材料、單位同意聘用的報告等,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批。審批后報市人社局備案。
3、經審批后,擬聘用人員要按照規定程序和要求及時報到,用人單位同新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并為新聘人員辦理就業、工資等相關手續。被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被聘用人員在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服務期限不得低于五年,在規定服務期內,不得申請向外縣調動交流。
五、有關要求
此次選聘工作,要堅持貫徹落實上級有關選聘政策,嚴禁違規操作和弄虛作假,公開辦事程序,主動接受監督,切實做到公開、公正、公平。對于違反政策、徇私舞弊,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后果的,按有關規定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嚴肅處理。對通過弄虛作假被聘用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以確保公開選聘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六、其它事項
關于面試環節的具體組織工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另行制定面試方案,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審核后實施。嚴格按照《承德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筆試考務操作手冊》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面試工作規則(試行)》規范考務操作程序。一是要與考試機構簽訂保密協議,指派紀檢監督員全程監督試題題本和考試成績的交接工作,采用電子光盤、紙質文件雙媒介交接考試成績數據。二是要切實履行管理職責,嚴格按照要求進行考點考場設置、試卷管理、考務人員培訓等工作,確保試卷管理各環節必須有2名以上工作人員參與,杜絕試卷失管失控現象。三是面試入闈期間,評委和考務工作人員要關閉所有通訊工具,并交紀檢監督員集中管理。所有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離崗、串崗、換崗。面試試題要按有關保密規定管理,并由專人負責,不得向外透露評委組成。四是要充分借助先進電子設備防范高科技作弊、團伙作弊行為,及時發現、及時處理考試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形式違紀舞弊行為,重點防范和打擊團伙作弊。
其它未盡事宜或選聘過程中出現的特殊情況,由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報市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研究確定。
圍場滿族蒙古族自治縣事業單位公開選聘考試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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