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招聘8人公告
來源: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12-12 09:15:50
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公開招聘人員公告
根據《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
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為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直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預算形式為財政適當補助,機構規格相當于縣處級。主要承擔藥品、食品、保健食品、化妝品、藥品包裝材料檢驗、食品生產許可技術審查以及檢驗標準開發、質量標準研究等工作。單位位于杭州市濱江區。
二、招聘崗位、條件及待遇
(一)需求計劃
本次招聘需求為6個崗位共8人。
崗位名稱、招聘人數及具體要求見招聘計劃表(見附件1)。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范圍不限,凡符合崗位報名條件者均可應聘。
(三)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應符合下列具體條件要求: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業單位人員的義務;
2、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專業、技能條件;
3、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與崗位之間不存在按規定應當規避的情形;
5、能在崗位用人時限內及時入職;
6、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對應屆畢業生和留學歸國人員取得學歷、學位證書(含學歷、學位認證書)的時限要求為2020年7月底前。
對專業條件的要求,將結合高校專業設置目錄和本單位、崗位用人實際予以綜合認定。
招聘條件中明確優先考慮具備崗位偏好條件人員的,在復試評價標準中反映相關偏好。
對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考察標準認定。本次招聘參考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
對身體條件的要求,主要根據招聘單位采用的體檢標準,委托指定的體檢機構認定。本次招聘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
(四)崗位待遇
招聘崗位性質為事業編制內用人,實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員享受國家規定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相關工資福利待遇。
三、招聘程序與辦法
(一)報名和資格初審
1、電子郵件報名。應聘者應于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28日24:00前將報名表(樣式見附件2,貼電子照片),使用“招聘崗位+姓名”的文件名稱發送郵件到報名郵箱(luyi@zjyj.org.cn)。應聘者可提供本人簡歷供招聘單位參考,內容包括在校就讀期間(應屆畢業生)或工作期間(具有工作經歷者)所研究的課題、發表的論文,課題需注明主持或參與、排名、時間,論文須注明發表的刊物名稱、時間、作者。
2、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將根據應聘者提交的報名材料及招聘崗位所需條件對應聘者進行資格初審,通過電子郵件向應聘者反饋初審結果。
GLP實驗室專題負責人(SD)崗位應聘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2倍,其他崗位通過資格初審的應聘人數應不少于計劃招聘人數的3倍,否則將相應核減崗位招聘人數直至取消崗位招聘計劃。
3、應聘資格的確認。符合組織考試條件的崗位,招聘單位確定考試有關安排,向通過資格初審者發放準考證。
(二)考試
考試包括初試、復試兩輪。初試、復試滿分均為100分,考試總成績按初試占40%、復試占60%的比例計算。
具有博士學歷或學位的人員可直接進入復試環節,復試成績(不經折算)即為總成績。
1、初試。初試形式為筆試,初定于2020年 1月上旬在杭州市內舉行。具體安排以準考證為準。筆試內容分為綜合公共基礎、公共英語及專業技術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和相關參考書籍。
初試后,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1:5的比例(不含直接進入復試的人數)確定入圍復試人員名單。
2、復試。復試前安排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和復試有關安排另行在網上通知。
應聘人員應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并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
復試包括面試和專業技能操作測試(面試占60%、專業技能操作測試占40%)。
復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低于該成績的人員不能進入下一環節。
(三)體檢、考察
考試完畢,根據確定的辦法計算總成績,各崗位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若總成績相同的, 采取面試加試確定) 等額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以招聘單位認定意見為準。
(四)公示
經體檢、考察均合格的人員,招聘單位確定為擬聘人員,并在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擬聘人員沒有異議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招聘單位按規定辦理進人和聘用手續。
(五)其他
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考察中出現不合格者,招聘單位研究決定是否安排人員遞補。需要遞補的,有關崗位均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進行。
四、紀律、監督與咨詢
(一)本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指定在下列網站公布:
1、浙江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網站(http://www.zjyj.org.cn,“通知公告”);
2、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http://mpa.zj.gov.cn/,“首頁/公告通知/ “首頁/公告通知/通告”);
3、浙江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網(http://www.zjhrss.gov.cn,“事業單位招聘”)。
招聘過程相關信息(資格審查、初試、復試結果,及有關工作安排通知、遞補信息等)一般僅在招聘單位和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公布,請應聘人員自行留意。
(二)對應聘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三)對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監督機構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監督電話:監督電話:0571-88904606(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人事處);0571-88903270(浙江省藥品監督管理局機關紀委)。
(四)有關本次招聘工作具體問題,請向招聘單位直接咨詢。
咨詢電話:0571-86455354、86405513(劉老師、陸老師)
2019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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