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安徽蕪湖市公安局輔警招聘11人公告
來源:蕪湖公安局
2019-12-13 16:24:58
蕪湖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蕪湖市公安局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11名?,F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ㄒ唬﹫猿置嫦蛏鐣?、公開招聘。
?。ǘ﹫猿挚荚嚳疾?、擇優聘用。
?。ㄈ﹫猿纸y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條件和崗位
(一) 招聘計劃
本次計劃招聘派遣制警務輔助人員11名(男性)。
(二)報考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國家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
3.具有良好的品行,無違法違紀行為;
4.有正常履行崗位所需的專業條件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崗位具體見附表(附件一)
招聘崗位所說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是指1983年12月1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
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9年11月30日。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崗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學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規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6. 有嚴重道路交通違法記錄的人員;在交通事故中負主要責任以上的人員;
7.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8.持有的相應駕駛證,尚在實習期間的;
9.經核查,屬于失信被執行人的;
10.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11.錄取后不能與原單位解除合同的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聘單位人員有《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八條所列情形(聘用后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與資格審查、技能考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驟依次進行。
(一)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
1.應聘者下載并如實填寫《報名登記表》(附件二),將文件名修改為姓名+報考崗位(崗位A、崗位B、……),以附件形式發送至電子郵箱:3545264522@QQ.com。
2.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2日至12月17日,逾期不再補報。
3.資格審查及準考證領取時間:資格審核將于12月19日、20日在皖江財富廣場C2座一樓服務臺進行,網上報名人員皆可參加。逾期不到按放棄審核處理。
具體時間:早上9:00-12:00,下午2:00-5:00
審核通過當場發放面試通知單。
資格審查所需材料:(1)身份證、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近期同底一寸證件照2張;(3)工作經歷證明材料。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名者與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試、聘用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處罰。
4.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報考人數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低于3:1。因報考人數較少難以達到開考比例,可降低比例為2:1。仍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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勤務輔警崗位A考試采取技能測評的方式進行,滿分為100分,主要內容:車輛駕駛??荚噮⒖肌稒C動車駕駛人考試內容與方法GA1026-2017》標準予以評分。
除勤務輔警崗位A外的其他文職輔警崗位,考試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專業素養、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言語表達能力和心理素質等要素,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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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與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選。
體檢工作按照《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結束后,所有招聘崗位均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四)考察和公示
考察參考人民警察招錄政審標準,主要內容:家庭成員、主要社會關系、政治思想、道德素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等情況,如發現有違法、違紀行為及社會劣跡者一律取消其擬聘資格。
對考察、體檢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對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蕪湖市人才網熱點招聘平臺上按規定公示3天,對公示期滿無異議或反映問題不影響聘用的,履行聘用手續。
四、用工形式及待遇
1.確定為聘用的人員由勞務派遣公司根據情況與其簽訂勞務派遣合同,派遣至市公安局工作。對在市公安局工作試用期考核不合格人員,退回勞務派遣公司。合同期內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上等次的,合同到期后可續簽合同;合同期內年度考核不合格的,退回勞務派遣公司。
2.工資待遇及福利待遇參照執行蕪湖市公安機關警務輔助人員待遇,由政府財政供給標準全額保障。享受社會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個人繳納部分從工資中代扣)。錄用后自行解決住宿。
五、其它事宜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2.請報考人員提前了解資格復審地點及考場地點的交通等情況以保證按時到達。
3.本次資格審查未按時參加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按自動放棄處理。
4.如報考人員因特殊情況無法參加資格復審,可委托他人帶齊相關材料參加資格復審。如考試中出現資格審查的相關問題,導致未被錄取,則由報考人員及其委托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咨詢電話:0553-2937128;
報名點電話:0553-2937360 (報名期間使用);
監督電話:0553-2937176
蕪湖市公安局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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