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南駐馬店西平縣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選聘200人公告
來源:西平縣人才信息網
2019-12-15 11:10:12
2019年河南駐馬店西平縣鄉鎮(街道)事業單位選聘公告已發布,本次共招錄200人,報名時間為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筆試時間見準考證,筆試內容為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脫貧攻堅相關知識。歡迎加馬老師微信(chinagwy8)免費領取事業單位備考資料,《公共基礎知識》復習教材和課程推薦:
提醒:現場報名(12月16日至12月17日)
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
為深化我縣鄉鎮(街道)機構改革,優化人才結構,促進我縣經濟社會各項事業快速發展,根據《西平縣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經縣委、縣政府研究,決定從我縣縣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中選聘一批工作人員到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聘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
二、選聘計劃
選聘鄉鎮和街道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00名,具體崗位詳見附件1。
三、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西平縣縣直事業單位有組織人事部門手續的在崗工作人員(學校、縣直醫院、鄉鎮衛生院除外)。
(二)選聘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年齡為45周歲以下(1974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人事檔案為準;
4、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
5、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
4、近三年年度考核等次在基本合格以下等次的(不含新招錄人員);
5、失信被執行人;
6、吃空餉人員;
7、聘用后的招聘職位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8、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選聘程序
(一)信息發布。
本次選聘有關事項在西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西平縣人才信息網發布。
(二)報名時間及報名辦法。
本次選聘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及資格審查由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人社局共同組織,選聘的具體工作由縣委編委辦公室、縣人社局負責。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00)。
2、報名地點:西平縣人社局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3、報考人員報名時需攜帶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認證電子注冊備案表(從學信網下載,中專以下學歷不再提供)
(4)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色照片3張
(5)享受加分政策的證明資料原件及復印件1份
(6)個人填寫《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2份和單位填寫《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匯總表》,所在單位負責人、主管部門負責人必須親自簽字,加蓋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公章并經縣編辦審核加章后,由主管部門統一報縣人社局。
報考人員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報名者提供的個人信息和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報虛假信息違反公開招聘規定的,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招聘資格。 報名時簽訂誠信承諾書。
4.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證于2019年12月20日工作時間內到原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逾期未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5、選聘崗位數與通過資格審核人數之比不得低于1:1.5,達不到規定比例的,相應核減擬聘用崗位數直至取消擬聘用崗位。
(三)考試事宜
1、本次考試只進行筆試,滿分100分。筆試委托第三方命題和評卷。
2、筆試時間、地點: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筆試內容:
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脫貧攻堅相關知識。
4、加分事項。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具備下列情形的予以加分:
(1)2015年11月份以來,駐村第一書記、工作隊成員駐村連續兩年以上的(因工作不力被撤換的除外),脫貧攻堅督察巡察組成員(縣委組織部、縣扶貧辦認定),加2分。
(2)2016年以來,獲得縣委(政府)、市委(政府)、省委(政府)表彰的人員分別加1、2、3分;退伍軍人在部隊服役期間獲得優秀士兵、三等功、二等功表彰的,分別加1、2、3分。
(3)退伍軍人(以退伍證為準)加2分。
以上加分項目累積加分不超過5分。
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特殊因素,不能按規定時間進行公開招聘工作的,另行通知。
(四)體檢與考察
按擬選聘崗位人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筆試成績+加分,如最后一個擬聘崗位總成績并列的,另行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低確定參加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修訂要求執行。法律、法規和行業主管部門有統一規定的,從其規定。費用由考生自理。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體檢不合格者,在7日內,進行復檢。復檢只能進行1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如有不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空出的名額,經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一次性遞補,以后出現崗位空缺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為考察人選,考察由用人單位成立考察組,對其德、能、勤、績、廉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各鄉鎮(街道)黨委(黨工委)副書記任考察組組長,紀(工)委書記、組織委員任考察組成員,對鄉鎮(街道)的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考察結束后,形成考察報告,由各考察組組長向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對有違紀違規記錄、以及其他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經核實取消應聘資格。
(五)選崗
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按總成績從高到低順序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西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西平縣人才信息網進行公示,公示5個工作日。對公示期間反映出來的問題,由縣領導小組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處理。
(七)聘用
1、擬選聘人員到鄉鎮工作試用期為一年(2020年12月底)。試用期滿年度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聘用為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否則,退回原單位。
2019年工作成績突出獲得市委(政府)以上表彰的先進個人,提前聘用為鄉鎮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2、擬選聘人員在鄉鎮試用期間的工資福利、社會保險等仍由原單位保障,聘用到鄉鎮單位后,享受全供事業單位待遇。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紀委監委部門全程參與監督。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聘紀律一經查實的,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處理。監督舉報電話:0396-2751631。
六、其他事項
本實施方案由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未盡事宜由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決定。
2019年西平縣公開選聘鄉鎮(街道)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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