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常德石門縣縣直單位選調34人公告
因工作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及有關規定,經2019年第一次縣編委全會研究,石門縣部分縣直單位面向全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數量
選調公務員9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5名(具體崗位及數量見附件)。
二、選調范圍
面向本縣公開選調。公務員崗位選調對象為已進行公務員(參管人員)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事業崗位選調對象為財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在編在崗人員。
三、選調條件
1.選調對象學歷、專業、年齡要求見附表;
2.年齡截止計算時間為2019年12月31日;
3.公務員(參管人員)應具備兩年以上公務員工作經歷(含試用期),鄉鎮事業編制人員需在鄉鎮工作滿3年(含試用期),計算時間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5.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品行端正;
6.身體健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處分影響期未滿的;
3.在擬調出單位工作不滿1年的;
4.新提拔的在現職崗位上未任滿1年的;
5.按照有關規定,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6.尚在新錄用試用期的;
7.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1.時間:2019年12月24日-12月25日(每天8:00-12:00,14:30-17:00)
2.地點:各選調單位政工股
3.報名要求:報名者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執業資格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張;現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進行現場報名,填寫《石門縣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4.資格審查:選調單位或主管部門負責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或不符合選調條件者,隨時取消資格。
5.領取準考證:
時間:2019年12月27日
地點:縣人社局考試中心二樓
要求:請考生及時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棄權。
五、考試
1.本次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考材料作文,滿分100分,筆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筆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2.筆試時間及地點:詳見準考證
3.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末位筆試成績相同者一并進入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未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不得低于70分。
4.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5、成績合成
(1)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2)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均相同者,以面試成績不去除最高分和最低分排名。如再相同者,則另行加試。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六、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崗位數等額確定考察對象。選調單位負責考察,重點考察選調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選調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遞補
選調計劃出現空缺時,按照選調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和考察結果,可以依次等額遞補1次。
八、確定選調對象
考察合格后,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確定選調人員,在石門黨建網、人社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九、回避
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公開選調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凡與用人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或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含擬制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的選調人員,不得選調該單位秘書、組織人事、財務、審計、紀檢監察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用人單位負責人和選調工作人員在組織公開選調或辦理人員異動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調公正的,也應當主動申請回避。
十、辦理調動手續
經公示無異議的選調人員,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分別報分管縣領導同意后,辦理相關手續。
十一、監督
縣紀委監委對整個選調工作進行全程全方位監督。
十二、其他未盡事宜,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用人單位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736-5324996(石門縣委組織部)
0736-5333980(石門縣人力資源考試院)
0736-5329855(石門縣人社局事業管理股)
監督電話:0736-5336006(石門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
中共石門縣委組織部
石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9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