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北保定市徐水區選聘部分高中教師50人公告
來源:保定市徐水區人民政府
2019-12-16 15:20:11
保定市徐水區選聘2020年部分高中教師公告
為全面提高全區高中階段師資水平,進一步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和《保定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經區委、區政府同意,市人社局核準,決定公開選聘高中教師,公告如下:
一、選聘數額
本次共選聘高中教師50名,選聘單位、具體崗位及數額詳見附表。
二、選聘原則
(一)堅持公開公正、平等競爭的原則。
(二)堅持嚴格標準,按崗選聘的原則。
(三)堅持擇優引進,規范操作的原則。
三、選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年齡18-35周歲,即1985年12月16日至2002年12月15日間出生。
(二)熱愛教育事業,能夠履行《教師法》規定的義務,遵守教師職業道德,有敬業奉獻和改革創新精神。
(三)身體健康,無傳染性疾病和精神病史,能勝任教育教學工作。
(四)應聘人員須具備相應層次和學科教師資格證書(2020年本科畢業生須在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應聘職教中心機電汽修專業課教師,全日制普通類本一及以上學歷者可先行聘用,但兩年內必須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否則予以解聘。
(五)應聘人員須具備“985”、“211”院校全日制普通類本一學歷、全日制普通類高校碩士研究生(本二以上起點)及以上學歷或省部共建師范類院校師范專業全日制普通類本一學歷。職教中心專業課應聘人員須具備全日制普通類高校本一及以上學歷,機電汽修專業“雙師型”(同時具備高級工及以上職業資格和教師資格證)人才可放寬至全日制普通類高校本二學歷。
(六)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或教師資格證專業與應聘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其中職教中心專業課應聘人員所學專業必須與應聘崗位專業一致或相近。
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的、正在接受調查的、或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曾被開除公職的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它情形人員不得應聘。
四、選聘方式及程序
(一)公布選聘信息(2019年12月16日-12月22日)
在區政府網站發布選聘公告的同時,有重點的在相關高校網站發布選聘信息,通過多種形式對我區經濟和教育發展狀況進行廣泛宣傳,并積極參加河北師大及全國重點高校組織的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洽談會,職教中心專業課教師也可參加各級人事部門組織的非師范類畢業生就業洽談會進行選聘,積極吸納優秀畢業生到我區任教。
(二)組織報名(2019年12月23日-12月25日)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一是到相應學校現場報名,二是到面試地點(大學選聘專場)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就業協議書原件和個人簡歷,2020年應屆畢業生暫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的,需由就讀院、校出具相關證明,并加蓋院、校公章。
(三)面試(2019年12月29日)
面試地點另行通知。面試順序由應聘人員隨機抽取,面試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內容為現行的高中教材。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評委根據應聘人員試講情況打分后,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取平均值作為應聘人員面試成績。面試合格分數為60分,低于60分者取消后續資格。
面試組織、資格審核等由區教體局負責,區人社局配合。
(四)考核(2019年12月30日)
各崗位按1:1的比例,根據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進入考核程序,若面試成績并列,按照學歷高者、最高學歷畢業時間早、年齡大的順序確定。
選聘辦組織相關人員,通過查閱檔案、座談等方式,對擬聘人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現實表現等情況進行考察考核。做出合格與否的決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五)組織體檢(2020年1月3日)
考核合格后進入體檢程序。體檢費用自理,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通用體檢標準》。初檢不合格者,可允許復查一次,復查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六)公示結果(2020年1月9日-1月17日)
根據面試、考核、體檢結果最終確定出擬聘人員,并報領導小組同意,在徐水區政府網站公示七個工作日。
考核、體檢不合格者,有人舉報經核實影響聘用或在考核、體檢、公示期間個人自動放棄所聘崗位,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若面試成績并列時,遞補的順序同進入考核的順序。
(七)聘用安置
根據崗位需求情況,由教體局、招聘學校與聘用人員簽訂畢業生就業協議。2020年暑假開學前,擬聘用人員與學校簽定聘用合同,納入全區教職工編制,辦理增人、入編等手續,工資從正式上崗后的當月計算。不能按期取得畢業證和教師資格證的不予聘用或解聘。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抵頂見習期。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用人單位終止聘用合同。新聘用教師須在區教育系統工作滿6年以上方可流動。
五、紀律與監督
(一)選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
選聘工作人員在選聘工作過程中,凡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或者其他可能影響選聘公正的,要主動提出回避。
(二)選聘工作的全過程,要做到信息公開、程序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三)嚴格選聘紀律。對違反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工作人員嚴格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35號令)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
徐水區教體局 電話:0312-7115665
徐水區人社局 電話:0312-8601771
保定市徐水區選聘高中
教師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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