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崇仁縣城管招聘(補錄)5人公告
來源:崇仁縣人民政府網
2019-12-17 17:25:02
崇仁縣關于招聘(補錄)縣城市規劃執法協管人員公告
為了鞏固“兩違”整治工作成果,及時查處和制止“兩違”建房行為,經崇仁縣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崇仁縣城市管理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城市規劃執法協管人員,現將具體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方式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平競爭,擇優錄用。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參加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的面試考核,擇優錄取。
二、招聘名額
本次公開招聘城市管理規劃執法協管工作崗位共5名。
三、招聘條件
基本條件
1、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
2、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法紀觀念。
4、組織紀律性強,聽從指揮,服從工作安排。
5、高中以上學歷,年齡35周歲以下,身高在1.70米以上,男性。
6、退伍軍人,土木工程建筑專業人員,有從事城市管理工作經驗人員,持有駕駛執照C照以上并且實際駕齡3年以上的人員優先。
7、戶籍在江西省崇仁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偵查、審查的人員。
3、在各類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反考試紀律行為的人員。
4、現役軍人。
5、有不良誠信記錄的人員。
6、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7、其他不符合應聘資格條件的。
四、招聘程序
招聘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面試、 公示、簽訂聘用合同等程序同時進行。
(一)發布公告
本次招聘工作有關信息將通過撫州市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崇仁縣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崇仁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媒體發布。
(二)報名
1.現場報名,每人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不收取任何費用。
2.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一周內 (2019年12月12至20日,上午9:00--下午17:00),逾期不再接受報名。
3.報名地點:崇仁縣城市管理局五樓(縣府西路22號原供電局大樓)
聯系人:余建濱;聯系電話:13807944525
4.報名需提供以下材料:
(1)《崇仁縣城市管理規劃執法協管招聘報名表》1份。
(2)戶口本、身份證、學歷證書、駕駛執照。
(3)近期1寸免冠彩色證件照1張。
(4)戶口簿、結婚證明。
(三)資格審查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的,按照公開招聘的資格條件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招聘全過程。
政審考察,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派出2人以上組成政審考察組,對擬招聘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并根據本公告要求對招聘對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政歷及遵紀守法等情況。
(四)面試
對經過資格審查的合格報名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面試內容: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測試,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工作適應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與自我控制能力、語言表達及言行舉止等(考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因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
(六)其他
因政審、體檢不合格或考生放棄造成的崗位空缺的采用后位遞補,按面試成績從高分至低分依次遞補。
(七)公示
政審、體檢合格的人員,由崇仁縣城市管理局確定為擬聘人選。擬聘人選名單通過崇仁縣人民政府網站、崇仁縣就業創業微信公眾號、崇仁發布微信公眾號等向社會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受理實名舉報,資格審查貫穿招聘的全過程,凡舉報經查屬實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
五、薪酬待遇
對公示后確定的符合聘用條件人員,由縣城市管理局進行為期一個月的培訓、試用期。經培訓合格者由城市管理局與被聘用人員簽訂勞務合同,正式上崗。未通過試用的不予聘用。為確保工作的連續性,一經聘用,勞務合同一年一簽。
試用期一個月,工資發放基本工資70%,試用期合格后,工資1800元/月(含基本工資和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獎人均4000元/年,節日費、降溫費等福利2000元/年,另辦理社保、醫保、工傷保險。
咨詢電話:13807944525
聯系人: 余建濱
監督舉報電話: 13507940096
特此公告!
崇仁縣規劃執法協管招聘工作領導小組
2019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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