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市車城公證處招聘公告
湖北省十堰市車城公證處按照司法部、中央編辦、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推進公證體制改革機制創新工作的意見>的通知》精神,為確保公證機構改革機制創新工作的順利完成及結合公證工作的實際需要,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證員及公證員助理,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依法、公開、公平、公正和擇優”的原則,經過報名、資格審查、面試、考察、政審后擇優聘用。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招聘崗位:執業公證員2名,公證員助理2名。
三、崗位性質
本次招聘為非事業編制的合同制人員。
四、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上堅定可靠;
(二)系中國共產黨黨員或預備黨員
(三)年齡:1、公證員崗位:45周歲及以下(1974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
2、公證員助理崗位:30周歲及以下(1989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公證員崗位:持有公證員執業證書的執業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崗位:具有全日制法學本科以上學歷、學位證書,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并取得資格證書(A證)。
(五)熱愛公證事業、工作責任心強,具有較強的溝通協調能力和團隊協作意識,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應聘人員不得在其他公證處或律師事務所兼職。
(七)報名人員不存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在公務員考錄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2.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處理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法律法規等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員。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
請在投遞時間內將本人簡歷及相關證件影印件(身份證、執業證、執業證書等)投遞至我處電子郵箱: 524482709@qq.com,郵件標題為:姓名+“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公證員助理報名表”。請將聯系方式填寫完整(請在公告期間保持電話通暢)以便溝通順利。
2.聯系電話:18671927916、13986898226或 0719-8220192。
3.投遞時間:2019年11月28日---2019年12月27日。
4.我處收到投遞郵件后統一整理篩選,符合條件的人員我們會發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對于暫不符合條件的人員不再另行通知。若有疑問,請撥打上方聯系電話咨詢。
(二)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1.面試由招聘單位組織實施,采取談話問答方式綜合評判。最后按面試情況計算綜合成績,確定體檢、考察和政審對象。
2.面試需提供的資料:①書面《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報名表》或《公證處招聘公證員助理報名表》(招聘單位電話通知時同時以郵件方式傳給應聘者);②提供本人身份證、學歷證書、公證員執業證書或法律職業資格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③近期藍底免冠2寸照片2張。
(三)體檢
體檢由招聘單位指定具有相應資質的醫院,應聘人員自行前往進行體檢。
(四)考察
對面試和體檢合格者,由招聘單位采取個別談話、走訪了解等方式進行綜合考察。體檢、考察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的,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五)政審
招聘單位組織對體檢、考察合格者進行政審。體檢、考察、政審不合格出現名額空缺的,按成績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六)聘用
體檢、考察和政審均合格錄用后,試用期為1個月(試用期內基本工資3000元),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不聘用;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正式聘用,與公證處簽訂勞動合同,最低服務年限5年。
六、工資待遇
基本工資+績效工資+考核獎,五險一金按國家有關政策執行。
七、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接受群眾和社會監督。本公告內容由湖北省十堰市車城公證處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 0719-8522123 0719-8106323
湖北省十堰市車城公證處
2019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