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肅張掖甘州區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5人公告
根據《甘肅省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暫行辦法》(甘總工發〔2018〕70號)和《張掖市總工會關于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等有關事項的通知》(張工發〔2019〕47號)有關規定,經研究,決定為甘州區總工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條件
甘州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社會化工會工作者25名,其中:工會組織員15名,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10名。
(一)工會組織員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政治素質好,責任心強;
2.熱愛工會工作,具有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
3.品行端正,身體健康,年齡在40周歲以下,男、女不限(1980年1月1日后出生);
4.具有普通高校專科(含高職) 及以上學歷的甘州戶籍畢業生,并持《就業報到證》按規定報到注冊的未就業人員。
5.對具有一定的公文寫作能力,熟悉計算機網絡工程和辦公軟件操作的優先考慮。
(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
具有甘州區戶籍,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年齡在63周歲以下(195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從事過勞動關系領域工作,熟悉勞動法規政策和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法律工作者、社會工作者或在企業(單位)長期從事工會、人力資源管理工作的退休人員;熟悉工資集體協商工作的專兼職退休工會干部;勞動保障部門、司法部門的退休干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予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或公務員招考中被招聘主管部門認定具有考試舞弊行為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其他不適合工會崗位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社會化工會工作者招聘,按照發布招聘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進行。
1.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
(1)報名時間:2019年12月19日—12月20日(共2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2)報名地點:甘州區職工服務中心(濱河新區人民公園東側甘州區總工會大樓一樓)。
聯系電話:8212530 、8235625 聯系人:馬心鵬
(3)報名須持證件。
工會組織員:報名時須持《畢業證》、二代身份證、戶口簿或《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張及相關證明材料,并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報名者須提供本人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二代身份證、戶口簿、離職(退休)證明(文件)等與報考職位條件相關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近期2寸免冠彩照4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2.資格審查。由區總工會和區人社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發給《準考證》參加筆試。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對不符合報名條件、弄虛作假或違反招聘規定的,取消其應聘或聘用資格。
3.考試。各崗位筆試開考比例原則上要達到1:3以上,最少不能低于1:2。若崗位報考人員達不到1:2比例,遞減取消相應招聘名額。
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的通知為準。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參加考試。考試采取閉卷進行,滿分100分。主要考察綜合知識,包括:
(1)行政綜合能力,占筆試總分30%,主要測試應聘者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運用理論、知識和方法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
(2)工會工作相關知識,占筆試總分40%,主要內容為黨的工會工作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工會基礎知識及勞動法律法規,包括《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以及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應知應會的知識及其應用。
(3)公文寫作,占筆試總分30%,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公文寫作水平。
4.面試。按照每個職位應錄取名額1:1.5的比例,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分別確定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進入面試人員須持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在電話通知的時間內到區總工會領取《面試通知書》,并按照《面試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面試。面試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面試通知書》和二代身份證,證件不全者不得參加面試。逾期不到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面試出現缺額時,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面試為結構化面試,內容考察考生氣質、問題解答、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語言表達、組織協調能力以及與招聘崗位相關的業務知識,語言表達、綜合分析、人際溝通、組織協調、應急處理等能力,面試總分為100分。
5.總成績的核算。考試總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總成績=筆試×50%+面試×50%。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保留1位小數,總成績保留2位小數。
6.體檢。按擬招聘崗位人數與應聘人數1:1的比例,依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體檢人數,由甘州區總工會統一組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工會組織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等規定執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的體檢,參考上述兩個文件執行,以能夠勝任所聘職位的工作為準。若體檢結果相關指標不合格,出現缺額時,按總成績依次遞補。
7.考察。體檢合格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考察采取等額考察的方式,個別談話、審查檔案、征求意見、走訪調查、與考察對象面談等方式,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招聘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考察。對擬招聘人員進行政治素質考核和職位工作要求以及與人交往、聯系協調、合作共事、語言表達、制定計劃、監督檢查等組織管理能力方面的考察。若出現缺額,不再遞補。
8.聘用。考察合格人員確定擬聘用對象,在甘州區總工會網公示五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確定為聘用人員。
三、人員待遇及管理
1.所聘人員均為區總工會臨聘人員身份。工會組織員與甘州區總工會簽訂勞動合同。工資按照張掖市甘州區最低工資標準的150%(含需由個人承擔的五險一金費用)按月發放,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工傷保險和住房公積金。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與甘州區總工會簽訂勞務合同。勞務費標準由區總工會按照工作性質與所聘人員協商確定。
2.被選聘的社會化工會工作者在聘期的管理按《甘肅省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暫行辦法》(甘總工發〔2018〕70號)執行。工資集體協商指導員在聘期的管理,除按《甘肅省工會社會化工會工作者管理暫行辦法》管理外,還要按張掖市總工會《關于印發專職集體協商指導員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張工發〔2017〕69號)執行。
四、其他有關事項
1.凡報考人員未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參加考試(筆試、面試)、證件審核、體檢、政審等的,均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2.報考人員務必填寫本人常用聯系方式,確保招錄期間保持通訊暢通,因個人原因無法聯系的,視為自動放棄應聘。
3.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招聘條件、弄虛作假的,即時取消聘用資格。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中介機構舉辦培訓班。
5.本次報考不收報名費、體檢費。各種費用由區總工會承擔。
五、組織實施及監督
招聘工作由甘州區總工會組織實施,甘州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配合做好相關工作。區紀委、監委對考試工作全過程監督檢查,受理有關舉報、申訴,制止、糾正違反規定的行為。
報名咨詢聯系電話:0936-8212530 (甘州區總工會)
監督電話:0936-8254433 (甘州區紀委監委)
0936-8861901 (甘州區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