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干部隊伍結構,增強工作力量,提高工作質效,經研究,決定在核定編制空缺范圍內,面向全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和名額
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所屬事業單位中衛市政務公開服務中心工作人員4名。
二、選調人員范圍和條件
(一)選調范圍
從全區各市、縣(區)事業單位(全額撥款)在編在崗的事業人員中選調。
(二)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勤奮敬業、身體健康;
2.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3.新錄用事業人員符合當地最低服務年限要求;
4.歷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5.具有文秘、漢語言等專業或黨政辦公室工作經歷者,如文字功底深厚、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須提供佐證資料原件)可優先錄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需要回避的工作人員;
3.通過定向招錄方式進入事業單位隊伍或按照相關規定對工作崗位變動有限制性要求的;
4.干部人事檔案中“三齡兩歷一身份”存疑的;
5.本人為失信被執行人及法律法規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選調方式
本次選調采取公開報名、資格審查、組織考察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登陸中衛市人民政府網查詢。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8日至1月15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雙休日除外)
2.報名地點: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事務科(中衛市行政中心1010室,聯系人:任燕,聯系電話:0955—7068893)。
3.報名方式及要求: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須登錄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自行下載打印《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經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同意并加蓋單位黨委(黨組)印章。
4.報名需提供材料:報名人員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相關證明材料;近期2寸正面免冠紅底彩色照片3張。
(三)資格審查。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在收到報名者提交的《報名表》及相關材料后,組織相關人員對報名者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條件的,在《報名表》相應位置簽署意見;對不符合條件或填報信息不完整、提供證明材料不全的,向報名者電話告知。根據報名人員的綜合條件,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進一步復核確定考察人選。
(四)組織考察。按照列入考察人員與選調人員3:1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達不到規定比例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研究,可適當降低考察比例。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成考察組,到考察對象所在單位進行實地走訪考察,廣泛聽取意見,綜合被考察對象德能勤績廉等各方面表現,并查閱人事檔案,核實考察對象身份、年度考核、家庭關系等情況,做到全面、客觀、公正,據實作出考察結論。考察結束后,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
(五)公示。對擬選調人員在中衛市人民政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考察達不到選調標準或公示后發現不符合選調條件的,可依次遞補。
(六)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選調的,報市委編辦、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定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手續。
五、組織領導
成立由中衛市委編辦、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關人員組成的公開選調機關工作人員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選調工作的組織、考察、協調等工作。
六、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對提交信息、資料的真實性負責。凡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后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辦事。嚴格執行回避制度,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公布舉報電話,自覺接受監督。
(四)報名者報名時所留電話應保持暢通,因電話不暢通導致無法通知相關事宜的,責任自負。
(五)公告未盡事宜,由公開選調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監督舉報電話:0955—7068823(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電信息科)
中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