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烏海市教學研究中心競聘高中教研員10人公告
烏海市教學研究中心面向市直屬教育系統競聘高中教研員的公告
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校長、教師、教研員“三支隊伍”的要求,為深入推進我市基礎教育教學改革,加強教育教學研究隊伍建設,充分發揮教研人員在研究、學習、指導、引領教育教學改革與實踐中的重要作用,促進全市教育科研、教學改革工作整體水平的提高,全面提高全市基礎教育教學質量,為“優教普惠區”建設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結合我市教研中心現狀,擬面向市直屬教育系統競聘部分高中教研員,現公告如下:
一、競聘原則
(一)堅持公平、競爭、擇優原則,嚴格按照工作程序競聘教研員,確保程序公開透明,過程公平公正,結果客觀真實,達到優中選優的目的。
(二)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原則,將師德高尚,能遵守各項管理制度,并具有較強的專業素養和較高教學組織實踐能力的優秀教師選拔到教研隊伍中。
(三)堅持教研并重、注重實績的原則,選拔一批具備一定的組織協調能力,能夠團結同志,得到群眾公認,教育教學成績優異的教研員,充分發揮教研隊伍的重要職能,全面提高教研水平。
二、競聘范圍
市直屬學校普通高中在編在崗相關學科教師。
三、競聘崗位及名額
共競聘10名高中教研員,具體學科為:語文1人、數學1人、英語1人、物理1人、化學1人、生物1人、歷史1人、音樂1人、美術1人、信息技術1人。
四、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大學本科學歷及以上。
2.熱愛教育、敬業奉獻,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善于合作,勇于創新,無不良誠信記錄。
(二)專業條件。
1.具有扎實的專業基礎知識和較強的教育教學能力、科研能力和勝任教研工作的身心素質。
2.具有符合條件的學科、學段的教師資格證書。
3.具有一級教師及以上的專業職稱,熟練掌握現代教育技術,具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寫作能力和表達能力。
4.原則上年齡需:男52周歲以下(1968年1月6日后出生),女47周歲以下(1973年1月6日后出生)。
5.獲得過市級基本功比賽一等獎或市級教學能手、市級學科帶頭人以上稱號者。
6.需承擔本學科教學工作滿6年。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參加競聘。
1.受過刑事處罰或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嚴重違紀違規,違反教師職業道德的人員;
4.歷次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或不稱職情況人員。
五、申報比例
崗位數與報名人數需達到1:3的比例。
六、競聘程序
(一)公開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1月6日至13日,辦理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2.報名地點:烏海市教學研究中心312室辦公室。
聯系人及電話:趙蘭萍,13947328065;劉明慧,17804732099;0473-3018802。
3.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材料:學歷證、教師資格證、職稱證、身份證、檔案專項審核表、榮譽證書等證件(原件和復印件各1份,檔案專項審核表可只提供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彩照2張,并填寫報名登記表一式2份。
4.各單位進行資格初審,將本單位所有報名人員統一填寫《烏海市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競聘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并按照此表格的順序裝訂報名材料(全部A4紙復印,原件要與復印件的擺放順序一致),每個報名人員1個密封檔案袋,寫清單位、姓名和聯系電話,由學校統一上報市教學研究中心。
(二)資格審查
由市教學研究中心成立資格審查小組,對申報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審查后上報領導小組。審核后反饋學校,確定參加公開聘用人選。
(三)業績成果賦分
由競聘領導小組聘請專業評委對申報教師的業績成果進行賦分。
(四)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試卷檢測方式進行,時限為120分鐘,主要考查應聘教師的教育理論水平和學科專業知識水平。
(五)講課答辯
由領導小組組織教育資深專家組成評委會,對每個參加競聘對象進行公開講課答辯。講課答辯采取現場說課、現場答辯的方式進行(現場抽題,說課時間12分鐘,答辯時間5分鐘),各占講課答辯總成績的50%。主要考察應聘教師學科課堂教學實踐能力、語言表達能力、講課水平和分析、研究能力等。
(六)民主測評
由市教學研究中心負責,組織原任職單位全體教職工開展民主測評,參評人員達到教職工總數的三分之二方可進行。
(七)成績計算
總成績=業績成果×10%+筆試×30%+講課答辯×50%+民主測評×10%。
(八)確定擬聘用人選
根據總成績排名確定各學科擬聘用人員。
(九)考察
由市教育局和市教學研究中心組成考察組,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
(十)集體研究
將總成績排名和考察情況提交領導小組審議后,上報市教育局黨組會最終確定擬聘用人選。
(十一)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予以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十二)聘任
公示期滿無異議,或所反映的問題經核實不存在及不影響聘任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任手續,由市教學研究中心發放聘書和聘任文件。
七、相關待遇
參照教師享受的相關待遇和國家、自治區及我市對教研員待遇的規定執行。
八、監督舉報電話
市教育局人事師資科:3998061;
市紀委監委派駐市教育局紀檢監察組:3959122。
附件2.烏海市教學研究中心教研員競聘報名資格審核登記表.docx
附件3.教研員競聘近五年教學工作量及代課數量情況說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