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商丘寧陵縣鄉鎮事業單位選拔14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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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2020年1月8日-1月15日)
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 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公告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河南省委辦公廳 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深化鄉鎮和街道機構改革的意見>》(豫辦〔2019〕10號)精神,按照《中共商丘市委辦公室、商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商辦【2019】87號)和《中共寧陵縣委、寧陵縣人民政府《關于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寧辦【2019】11號)文件要求,采取“減縣補鄉”的辦法,推動縣直人員編制資源向基層傾斜,充實和加強各鄉鎮工作力量,經研究,決定從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貼、經費自理(不包括學校、縣直醫院和鄉鎮衛生院,退役安置士兵除外)在冊在崗人員和原鄉鎮大學生村官工作人員中為鄉鎮公開選拔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特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選拔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選拔程序,嚴肅工作紀律,確保選拔工作順利進行。
二、強化組織
本次公開選拔工作,由縣委、縣政府成立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縣委常委、組織部長蔣云蘭同志任組長,縣委組織部、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縣人社局任領導小組成員。
三、選拔計劃
計劃為全縣14個鄉鎮事業單位選拔工作人員140名。
(一)選拔縣直事業單位差額補貼、經費自理(不包括學校、縣直醫院和鄉鎮衛生院,退役安置士兵除外)在冊在崗人員80名。
1.選拔條件:
(1)具有下列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①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
②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
③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1日后出生);
?、芙迥?2014-2018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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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①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谏形唇獬h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③曾在各級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④因人事檔案原因,無法確定其年齡和身份等個人信息的人員;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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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選拔程序和辦法
本次選拔按照報名和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與考察等程序進行。
(1)報名及資格審查
①報名時間:2020年1月8日--1月15日。
②報名方式:由所在單位統一組織報名,考務費每人30元。
?、蹐竺⒁馐马棧簣罂既藛T填寫《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拔調劑事業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表格從 nlxjxbx@126.com下載,密碼:Abc123 )。由各單位于2020年1月15日下午17:00前,將《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拔調劑事業人員報名資格審查表》(附件1)(含電子版)、報名者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照片4張(照片背面需備注清姓名)、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和《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選拔調劑事業人員報名花名冊》(附件2)(含電子版)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地點在縣行政服務中心大廳人社局窗口)。
④資格審查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具體組織。
縣委編辦和縣人社局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在冊在崗情況、年度考核、人事檔案、工資等;兩單位嚴格把關,共同審核。
(2)考試
?、兕I取準考證
準考證及考試時間另行通知,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參加考試,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②考試方式:
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內容包括政治、法律、管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農業農村相關政策等,滿分為100分。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參加面試人數按筆試成績1:1.5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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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務院 中央軍委關于2013年士兵退出現役工作的通知》(國發〔2013〕22號)和《河南省人民政府 河南省軍區關于做好2013年退役士兵接收安置工作的通知》(豫政〔2014〕2號)文件規定,退役安置士兵,報名參加本次考試,筆試考試成績加2分。
?、荏w檢
體檢工作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根據考試總成績,按擬選拔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菘己伺c錄用
根據考試總成績和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次等額遞補。
選拔人員試用期為1年,試用期不辦理調動手續,試用期工資待遇及各類社會保障由原單位承擔。
試用期滿,經縣委縣政府組成的考核組考核,合格的人員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不合格的,退回原單位工作。
參加選拔的人員一經聘用,須在所聘用鄉鎮政府的下屬事業單位工作至少3年(含試用期),3年內不準跨單位流動或調出。
(二)選拔原鄉鎮大學生轉崗工作人員60名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參加本次選拔
?、傩淌绿幜P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谏形唇獬h紀、政務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墼诟骷壵锌贾斜徽J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的人員;
?、芤蛉耸聶n案原因,無法確定其年齡和身份等個人信息的人員;
⑤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⑥失信被執行人;
?、哂蟹煞ㄒ幰幎ú坏闷赣玫钠渌樾蔚?。
2.資格審查注意事項
參加此次選拔的人員需提供學歷或學籍在線驗證報告。
3.考核方式
采取2016年商丘寧陵縣面向大學生村干部招聘鄉鎮事業編制的筆試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確定60名考核對象,考核由所在單位負責組織,考核德、能、勤、績、廉等;等次分為優秀、稱職、不稱職,不稱職不予錄用。最后一名出現并列采取加試(面試)方式確定錄用對象。
4.體檢與錄用
體檢工作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統一組織,根據考察情況,按擬選拔人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招聘空缺的,按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根據體檢情況,確定擬聘用人員。對擬聘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有異議且調查核實后取消其聘用資格,空缺崗位依次等額遞補。
參加選拔的人員一經聘用,納入鄉鎮全供事業編制管理,須在所聘用的鄉鎮政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至少3年,3年內不準跨單位流動或調出。
四、紀律要求
(一)凡在規定時間內,未按要求提供有關材料,未按時參加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拔資格。
(二)本次選拔,資格審查工作貫穿于考試選拔全過程。報名者提交有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凡發現報考者與所要求的資格條件不符,提供虛假證件的,取消選拔資格,所造成的損失和責任由其本人承擔。
(三)考生在選拔過程中應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凡考試期間有替考、作弊等違反考場紀律行為的,取消其本次選拔資格。
(四)對選拔對象在考試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的有關要求處理。
五、其他事項
(一)報名人員要認真填寫報名表,確保信息準確無誤,保持電話暢通。
(二)本方案由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未盡事宜按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寧陵縣鄉鎮機構改革“減縣補鄉”公開
選拔調劑事業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