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招聘公告
根據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空缺情況,市公安局指揮中心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警務輔助人員6名,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條件
警務輔助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三)年滿18周歲以上,4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至2002年1月1日出生),大專(退伍軍人高中)以上文化。
(四)體貌端莊、身體健康,男身高1、68米以上、女身高1、58米以上,能熟練運用張家界本地語言及普通話進行交流,適應夜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符合招聘條件:
1、受過刑事處罰或治安管理處罰的;
2、有較為嚴重的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
3、因違規違紀被開除、辭退、解聘的;
4、家庭成員或直系親屬嚴重犯罪被判處刑罰、本人或家庭成員以及近親屬參加非法組織、邪教組織或從事其他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2020年1月9日至1月10日
(二)報名地點:張家界市公安局前棟411。
采取現場報名的方式,現場報名的同時進行資格初審和身高測量,報考人員填寫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
(三)報考要求
報名時,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及職位資格條件,只能選擇一個職位報名。報名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畢業證、所取得的相關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彩照2張,退伍軍人還需攜帶軍人退伍證。
三、面試
1、主要測試考生的語言表達能力、分析理解能力和邏輯思維能力。設2道考題,時間為5分鐘。
2、面試時間:2020年1月14日上午9:00至12:00
3、面試地點:7樓第二支部黨建活動室
四、體檢
(一)按面試成績由高到低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費用自理。如有體檢不合格的按面試成績依次遞補。
(二)體檢參照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人社部〔2010〕19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和人社部〔2010〕82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執行。
(三)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政審
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2016試行)》及相關政策和擬聘用職位的要求,對合格對象進行全面政審和考察。
六、聘用
經面試、政審、體檢合格后,由市公安局按照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簽訂勞動合同。
七、相關待遇
(一)警務輔助人員基本工資1800元∕月,其他保障待遇按《張家界市公安局警務輔助人員管理辦法》(張公發〔2016〕28號)有關規定執行。合同期限4年,試用期6個月,試用期發放月基本工資的80%,其他保障不變。
(二)警務輔助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基本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待遇;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從警務輔助人員工資中代扣代繳。
(三)警務輔助人員享有國家規定的休假、休息的權利。
八、本公告及相關事宜由張家界市公安局政治部負責解釋。
聯系人:劉警官,聯系電話:0744—8248094
張家界市公安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