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臨沂蘭山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選聘12人公告
蘭山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選聘公告
為積極推行法律顧問制度,發揮法律顧問在法治蘭山建設中的作用,根據《臨沂市委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和《蘭山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工作辦法》等規定,中共蘭山區委、蘭山區人民政府決定向社會公開選拔聘任法律顧問。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法律顧問選聘名額
12名。
二、法律顧問選聘對象
全市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和普通高等院校從事法學教育、法學研究的教師、研究人員。
三、法律顧問選聘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法治;
2.高等院校從事法律教學科研工作者,應具有高級以上職稱,具有一定的專業影響力;專職律師應具有區級及以上優秀律師等榮譽稱號;
3.具有深厚的法學理論水平和業務特長,應當是全區行政法、民商法、訴訟法、涉外法律等法學專業領域領軍人物;具有豐富的實踐辦案經驗和工作能力,執業5年以上,專業辦案能力在全區處于領先水平;
4.熟悉區情、社情、民情和黨委政府工作規則,熱心社會公共事業,身體健康,責任心強,有時間和精力履行法律顧問職責;
5.嚴格遵紀守法,未受過司法行政部門的行政處罰或者律師協會的行業處分;
6.擔任法律顧問需要的其他條件。
四、法律顧問工作職責
(一)為區委、區政府重大決策和行政、民事行為提供法律論證;
(二)參與起草或研究區委、區政府規范性文件草案;
(三)參與起草或研究區政府簽訂的合同、協議等草案;
(四)為區委、區政府重大項目的談判提供法律咨詢;
(五)為區委、區政府處理突發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緊急法律事務提供法律咨詢;
(六)為區委、區政府處理信訪事項提供法律咨詢;
(七)為區委、區政府處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詢;
(八)受區政府委托,代理和參加行政訴訟、行政復議、仲裁和其他非訴訟法律事務;
(九)協助開展法律知識教育培訓和法治宣傳工作;
(十)承擔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五、選聘程序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2020年1月13日—2020年1月19日。
(二)報名材料
1.《蘭山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
2.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復印件;
3.法律職業資格證、律師執業證、職稱證以及相關專業資格證件復印件;
4.學術成果、工作實績證明;
5.符合報名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三)報名方式
填寫《蘭山區區委區政府法律顧問報名表》(見附件),一式兩份并經所在單位推薦同意,將填寫好的《報名表》電子版及報名材料掃描件于報名截止日前發送至指定郵箱進行報名,紙質版材料于報名截止日前送區司法局備案審查科(金雀山路51號蘭山區司法局316室)。
(四)資格審查及選聘
報名結束后,經審查符合條件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筆試成績前20名進入面試,總成績按照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計算。最終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及1:1的比例確定12名考察對象,進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按照總成績依次遞補,并對遞補人員進行考察。
經考察合格后,將擬聘任的法律顧問名單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五)聘任
擬聘任法律顧問名單報區委、區政府批準后頒發聘書,聘期兩年。
應聘者必須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本公告有關要求的,一經查實,取消應聘資格。筆試、面試及考察時間,根據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聯系電話:8060901
報名郵箱:lsqsfjbasc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