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河南南陽市生態環境局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12人公告
來源:南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0-01-16 16:17:42
2020年南陽市生態環境局事業單位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中共南陽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關于南陽市生態環境局有關機構編制事項的批復>》(宛編〔2019〕36號)的單位編制情況及工作需要,經市政府同意,南陽市機動車污染監察大隊擬選調12名工作人員,現公告如下:
一、選調計劃
本次選調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內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2名,主要從事機動車污染相關執法工作。
二、選調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標準,嚴格招聘程序和工作紀律,確保招聘質量。
三、選調范圍及條件
(一)選調范圍
全市13個縣級生態環境分局中,在編在崗且符合選調條件人員。
(二)選調人員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
1.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政治堅定可靠,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2.具有全供事業編制,聘用在管理、專業技術崗位,且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3.具有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4.具備崗位所必需的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聘用后能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及時到崗工作;
5.執法工作強度大,有夜間及節假日執法任務,需身體健康, 具有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 有3年以上環保工作經歷,近兩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選調
1.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曾在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選調紀律行為人員5年內不得參加本省內各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
4.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選調到事業單位的人員。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公告
在全市生態環境系統內公布選調數額、選調條件及選調辦法。公告發布時間為5個工作日。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2020年1月16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17日(上午8時30分至12時)在市生態環境局1712房間組織報名。報名采取現場報名、現場資格審查的方式進行。凡符合選調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報考前需經現工作單位同意。報名時本人需持身份證、近期免冠1寸證件照電子版,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學信網學歷認證報告,2017年、2018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聘崗登記表復印表或工資表復印件,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編制性質、人員身份證明(加蓋單位公章)等相關資料。通過資格審查后發放面試通知單。
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工作的全過程,凡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選調資格。
(三)面試
面試異地命題,聘用異地考官。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法,主要考察應試者綜合分析、邏輯思維、臨場應變、溝通表達能力以及儀表舉止等。面試滿分100分。面試成績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若遇最后1名分數相同,則現場加試面試,排出名次。
參加面試人員持本人有效身份證和面試通知單等,經核驗后方可參加面試。逾期未到的,視為自愿放棄。
(四)體檢和考察
根據面試成績按擬選調職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考察人員。
體檢有關標準和要求執行體檢標準參照人社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體檢對象放棄體檢或因體檢不合格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可在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體檢合格人員即為考察對象,考察要嚴格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進行。考察主要是對考生的政治表現及有無違法違紀現象進行審查,同時對考生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考察階段因考察不合格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不再遞補,因自愿放棄出現選調崗位缺額的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五)公示與聘用
對通過面試、體檢、考察的人員,按有關規定在系統內進行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辦理有關人事手續。
報名者凡在規定的時間未參加面試、體檢、考察的,均視為自動放棄選調資格。
五、紀律與監督
1.實行回避制度。凡參與本次公開選調的工作人員,按有關規定一律實行回避制度。
2.嚴格紀律。在本次選調工作中要嚴格執行有關紀律要求,如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將嚴格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咨詢電話:61388100
監督電話:61388087
南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南陽市生態環境局
2020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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