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黑龍江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招聘博士人才公告
根據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依據《關于轉發黑龍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細則的通知》(哈人社發〔2015〕95號)文件精神,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實行崗位公開,自愿申報,擇優選拔。
二、招聘數量
此次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博士)2名,均為專業技術崗位。具體招聘崗位、人數、條件等詳見《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博士)計劃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表》)。
三、公告發布網站
哈爾濱市人民政府官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鏈接:
http://xxgk.harbin.gov.cn/col/col11570/index.html或登陸http://www.harbin.gov.cn進入哈爾濱市人民政府網站→導航鏈接→市政府部門網站→“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通知公告欄查詢即可。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
http://www.hzjxy.org.cn/
四、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法律;
3.具有崗位工作所需要的專業素質和能力、身體健康;
4.港澳臺地區或海外留學人員報考的學歷、學位,需經國家教育部認證,并且專業名稱與《招聘計劃表》專業名稱一致或相近;
5.年齡要求:滿18周歲(2002年2月10日以前出生),且40(含)周歲以下(1979年2月10日及以后出生)。
除符合上述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等其它資格條件(詳見《招聘計劃表》)。
(二)下述人員不能報考
1.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公務員、事業單位招聘考試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的或有報考不誠信記錄,且處理期未滿的人員;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機關、事業單位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具體回避關系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7.現役軍人;
8.2020年及以后畢業生。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名
本次招聘采取網上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20年2月10日8:00時至2020年2月14日16:00時。
1.應聘人員在本公告“附件”中下載《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博士)報名表》(以下簡稱《報名表》)。將《報名表》填寫完整、準確(照片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電子證件照),每名考生只允許報考一個崗位。
2.提交《報名表》時,須以“附件”形式提交本人畢業證、學位證、二代身份證及報考本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的掃描件,要求圖片格式為*.jpg,單張圖片大小不超過500k。
3.發送電子郵件報名。將填寫完整的《報名表》和“附件”通過電子郵件發至報名郵箱:HZYRSHC@163.com。郵件標題格式為:崗位代碼—崗位名稱—本人姓名(如:2003—生物制藥專任教師—本人姓名)。
(二)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必須用二代身份證報名(身份證號填寫要準確無誤,否則責任自負)。
2.報考人員要詳細閱讀《誠信承諾書》,信守承諾,如實提交有關信息和材料。凡填寫信息不準確、與《招聘計劃表》要求不一致或弄虛作假不守承諾的,在招聘過程中的任何環節,一經查實,將取消聘用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
以下情況可以通過資格確認:一是考生畢業證專業與《招聘計劃表》專業名稱一致,只有連接詞不同,如“與”、“及其”、“和”、“及”等或多“專業”、少“專業”兩個字(類似詞語:“方向”、“管理”、“工程”、“藝術”、“技術”、“碩士”等),多“學”、少“學”一個字(類似字:“班”)等的類似情況,可以審核通過;二是考生畢業證專業名稱在《招聘計劃表》中表述為兩個或兩個以上專業名稱的,如考生畢業證專業名稱為“繪畫(中國畫)”,而《招聘計劃表》表述為“繪畫”、“中國畫”專業等的類似情況,可以審核通過。
3.在職人員報考,須提供單位推薦證明,若現場資格審核時,不能提供單位推薦證明的,需本人作出承諾,后果自負。
4.報名后的各個環節,均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以《通知》方式公布,不再以其它方式通知,請各位考生及時登錄并查看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影響招聘的后果自負。
5.政策咨詢電話:0451-86636794
(三)資格確認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依據考生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進行初審,報名初審合格者參加現場資格確認,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以《通知》的方式公布參加現場資格確認人員名單及現場資格確認的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參加現場資格確認人員須持本人報名郵件中所提交材料的原件、復印件及網上打印的《報名表》各一份,進行現場資格確認。逾期未到現場進行資格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報名資格。同時,現場簽定《誠信承諾書》。
(四)考核
本次招聘采用考核的方式,考核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考核應當做到全面、客觀、公正。主要對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對象的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核時間及考核結果將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布。考核合格者將進入體檢環節。
六、體檢
體檢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統一組織考核合格人員到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體檢內容及標準參照《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體檢不合格者,只有一次復檢機會。復檢項目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會同體檢醫院確定。考生須認可復檢結論為最終體檢結果方可參加復檢。對體檢過程弄虛作假、隱瞞實情,造成體檢結果失真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七、辦理試用期手續
根據考核、體檢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者,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聘用人員試用期按照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后進行考核,考核合格的簽定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資格。
八、招聘紀律
為使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招聘工作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紀檢、監察部門全程監督,紀檢監督電話:0451-86668916。報考人員必須遵守招聘有關規定和要求,服從考務安排。招聘的組織實施單位或部門將嚴格按照《招聘計劃表》中所列專業及相關要求進行審核,凡不按所列專業范圍通過資格審核、履行招聘程序成為擬聘用人員的,都將不予辦理聘用手續,一切后果由招聘的組織實施單位或部門負責。
對在報名、考核、體檢過程中被認定弄虛作假、不守承諾或違紀違規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對其處理。
招聘工作由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負責組織實施。
九、相關待遇
應聘人員試用期滿,與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按聘用崗位享受相應工資及待遇。
特別提示: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及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從未指定任何單位和個人編寫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教材,也不委托任何單位和個人舉辦有關事業單位招聘考試的培訓班。社會上凡稱與本次考試相關的復習材料、培訓班、網站等誤導報考人員的,均與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及哈爾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無關。請考生提高警惕!
附件:
1.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博士)計劃表.xlsx
2.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博士)報名表.doc
哈爾濱職業技術學院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