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蘇南京市委黨校招聘高層次人才6人公告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公告
為加強校院師資隊伍建設,適應學科建設發展需要,實施好人才強校戰略,根據《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寧委辦發〔2011〕83號),經市委組織部核準,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面向社會公開招聘6名編制內高層次人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本次招聘相關信息在南京黨建(http://www.njdj.gov.cn/)、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http://dx.nanjing.gov.cn/)等網站發布,具體崗位、數量、資格條件等詳見《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信息表》)。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 熱愛黨的干部教育事業,具有相關學科教學科研能力,能勝任崗位職責,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3. 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應聘:
1. 現役軍人、普通高校在讀非應屆畢業生;
2. 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3. 應聘人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以及應聘人員與現有在崗人員存在上述關系,到崗后又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
4. 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 報名時間: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3月10日止。
2.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報名郵箱njdxzzrsc@163.com。
3. 報名材料:
(1)《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附件2);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各階段(本科起)學歷學位證書(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博士在讀證明)、各層次職稱證書及聘書;
(3)留學回國人員需提供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能反映個人研究方向的主要業績成果證明材料,包括主持參加課題、核心期刊發表論文、出版著作、獲得重要獎項等。
上述材料(除報名表外)均需提交掃描件,報名人員應對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二)資格審查
校院成立審查小組,對應聘人員資格進行審查。審查結果將通過電話和報名郵箱通知應聘人員,資格審查通過人員參加試講、綜合考評。本次招聘不設開考比例,不收報名費和考試費。
(三)試講、綜合考評
本次招聘高層次人才,采取簡化程序、直接考核的方式,由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按照公開招聘有關規定和備案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1. 試講
根據招聘專業方向,由評審小組確定試講題目,并提前一周通知應聘人員。試講當天需攜帶報名材料原件備查。試講為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
2. 綜合考評
綜合考評內容主要包括專業知識水平、教學科研能力、學術成果、個人素質以及崗位匹配度等。綜合考評為百分制,成績合格線為60分。
3. 總成績計算
按照試講占60%,綜合考評占40%計算考核總成績。
綜合考評成績及排名將于考評結束后3個工作日以內在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網站發布。
(四)體檢、考察
綜合考評合格人員,按崗位招聘數1:1的比例,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
體檢合格人員,由校院對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業務能力和工作實績等進行考察。考察工作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江蘇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蘇人社發〔2013〕165號)執行。
(五)公示、聘用
根據綜合考評、體檢和考察結果,經校委會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南京黨建、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網站進行為期7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括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對公示無異議人員,經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備案后,由校院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職定級;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終止聘用關系。擬聘用人員應在校院規定時間內辦理報到和有關手續,因個人原因逾期未辦理相關手續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因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擬聘人選公示結果影響聘用、擬聘人選明確放棄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如需遞補,可由校院報公開招聘綜合管理部門審核通過后,在該崗位的綜合考評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不再遞補。
四、相關待遇
受聘人員享受事業單位在編專業技術人員工資待遇。校院給予受聘人員10萬元安家費,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的給予15萬元安家費,未成家的按照《關于引進人才住房待遇暫行規定》提供過渡公寓住房。受聘人員擁有省級以上立項科研項目(課題),并保證最終科研成果歸屬校院的,將按我校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科研經費和科研獎勵。
五、招聘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視具體情形和情節輕重,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記入誠信檔案等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第35號令)進行處理。
六、咨詢監督
(一)咨詢電話
組織人事處:025-86752046
(二)監督電話
機關黨委(紀委):025-86752057
(三)受理時間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30
附件1.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2020年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崗位信息表
附件2.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南京市行政學院)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報名表
中共南京市委黨校
南京市行政學院
2020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