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重慶墊江縣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選聘18人簡章
來源:墊江縣人民政府
2020-01-20 10:15:15
墊江縣2020年縣級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簡章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和《墊江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辦法(試行)》(墊江委組〔2019〕136號)等有關規定,為進一步加強墊江縣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現面向本縣外選聘優秀在編在崗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工作人員。
一、公開選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采取考試和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二、公開選聘計劃
面向縣外事業單位選聘在編在崗衛生類專業技術人員18名(具體招聘單位及崗位情況詳見附件1)。
三、公開選聘條件和范圍
(一)凡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員均可報名應聘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模范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質。
3.符合崗位要求的招聘條件(詳見附件1)。
4.年齡應在35周歲以下,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可放寬到40周歲以下,取得副高以上職稱(職務)或國家注冊執業資格的可放寬到45周歲以下。
5.報考人員須為從事所報考崗位或專業相關工作滿3年及以上的縣外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且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截止到報名開始前一天)。
6.自愿在招聘單位或縣內本系統事業單位最低服務5年及以上,服務期內不得轉聘到縣外。5年內主動提出與聘用單位解聘的,解除聘用合同、終止人事關系并且按照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之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7.身體健康,具備勝任職位工作要求的身體條件。
8.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等規定的有關要求。
(二)以下人員不屬于招聘范圍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本縣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職在編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醫學生;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為事業單位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專業審核有關事項
參照國家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普通高校專業目錄和《重慶市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2015年下半年修訂)》(詳見附件2,均簡稱《專業參考目錄》)審核應聘人員專業與崗位要求的一致性。
專業資格審查以畢業證書(不含輔修專業或第二學位專業相關證書)載明的專業名稱為準。考生報名時應誠信、準確、規范填報畢業專業。
因不同學歷層次致使同一專業稱謂不一致的,視為符合專業要求。所學課程內容與崗位專業要求一致性較強,但專業名稱與《專業參考目錄》中專業稱謂不完全一致的,經負責資格條件審查的單位審核認定,可視為符合專業要求。
報考人員與現工作單位(崗位)有最低服務期限約定或最低服務年限要求以及有其他報考相關限定的,從其規定。
四、公開選聘程序
(一)現場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0年2月3日-2020年2月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
地點:墊江縣衛生健康委504辦公室
2.報名程序及資格審查
報名者須持本人身份證、學歷學位證、職稱證、執業證、資格證、獲獎材料等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本人簡歷與業績簡介各1份;加蓋工作單位及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公章的《同意報考證明》(附件3)1份。經資格審查合格者,交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1張,現場填寫《考試報名表》(報名表現場提供)。
(二)考試考核
1.開考比例
擬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比例須達到1:2方能開考。未達到規定開考比例的,取消或相應遞減招聘崗位人數至規定比例(按四舍五入計算),其中屬急需緊缺人才的,經縣人力社保局和縣衛生健康委認定,可作為緊缺崗位開考。
2.考試考核方式
考試考核采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為專業知識和結構化面試相結合,主要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專業知識、語言表達能力、求職動機與擬聘職位匹配性等。
3.成績計算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以及未能形成有效競爭的崗位面試成績未達到7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
考試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4.考試考核時間和地點
具體考試考核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
體檢人選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若成績相同,加試結構化面試,按加試面試成績的高低依次確定最終體檢人選。
體檢標準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并按規定填寫《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聘用體檢表》。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療衛生機構進行。除按相關規定應在當場或當天復檢并確認體檢結果的項目外,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不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參加體檢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復檢)的,視為自動放棄體檢(復檢)資格。
六、資格復審及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由縣衛生健康委會同招聘單位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思想政治情況、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和有工作單位者的工作實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況進行考察。
考察應堅持“凡進必審”。考察小組按照“誰審查、誰負責”、考察留痕的原則,嚴格審查擬聘人員的人事檔案、誠信記錄、違法犯罪記錄、學歷學位和招聘崗位要求的獲獎情況、職稱、職業(執業)資格、工作經歷等資格條件,確認應聘人員提供的報名材料和涉及報考資格的申請材料或者信息是否屬實,并注重采取實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網站查詢【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chsi.com.cn)查詢學歷、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查詢學位、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http://zxgk.court.gov.cn)查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信用中國”網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等方式進行查證。凡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身份證件和招聘公告要求取得的學歷(學位)、獲獎及學業成績、職稱、職業(執業)資格證明材料等材料或信息不實的,應當立即查核,未核實前,一律暫停聘用;發現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和信息不實影響審核結果的,或干擾、影響考察單位客觀公正作出考察結論的,給予其不予聘用處理。
體檢、考察、資格條件復查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以及考察以后環節出現的缺額,均不遞補。
七、公示
考試考核有關信息請登錄墊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查詢。
根據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情況,按規定確定擬招聘人員。擬招聘人員在墊江縣人民政府網站按照相關文件規定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學位)、專業、準考證號、考試考核總成績、擬聘用崗位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條件等。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按照《墊江縣干部人事調配工作辦法(試行)》(墊江委組〔2019〕136號)辦理調動手續,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并按規定享受相應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待遇。
九、紀律要求
公開選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必須嚴肅人事工作紀律,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規定追究有關責任。
本簡章由墊江縣人力社保局、墊江縣衛生健康委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23)74518603(縣衛生健康委)、(023)74616156(縣人力社保局)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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