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衡陽衡山縣委政法委員會選調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經研究,現決定面向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5名工作人員(國安辦1名;法學會辦公室2名;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2名)。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
(二)堅持公開、公平、公正。
(三)堅持擇優選調。
二、選調范圍
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全額撥款事業編制的在編在崗的副科級以下工作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黨性觀念強;服從組織安排,工作表現好,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工作責任感。
(二)專業、學歷、年齡要求見崗位條件表(附件2)
(三)近三年年度考核為稱職及以上等次,工作年限不足三年的以實際考核年限為準,試用期考核合格的視為稱職等次。
(四)身體健康,符合《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參考本年度健康體檢結果)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3.在試用期內或服務期限未滿的。
4.已參加縣內其他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選調考試且擬錄用的人員。
⒌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
(一)發布簡章。2020年1月19日-1月26日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發布選調方案,公示時間不少于7天。
(二)報名。
報名時間為:2020年1月21日-2020年1月23日。
報名地點:縣委政法委辦公室(縣委辦公樓一樓)
聯系人:全 梁 0734-5928732;13975483536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采取組織推薦和個人報名的方式。需提供本人學歷與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好《中共衡山縣委政法委、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一式二份,并由所在單位在報名登記表上簽署意見蓋章。
(三)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對報名人員的相關信息進行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如發現弄虛作假、故意隱瞞以及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的,取消選調資格,并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綜合測試。
1.筆試。最低開考比例為1:3,如果未達到開考比例,則相應取消或核減計劃。筆試內容為寫作能力測試,總分100分。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主要測試綜合分析、組織協調、語言表達、解決實際問題等基本素質和能力,總分100分。面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3.綜合成績。筆試、面試成績分別按60%、40%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
(五)體檢。體檢在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機構進行。體檢標準參照2016年12月30日修訂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后,由體檢醫院作出是否合格的結論。如擬體檢人員已參加了本年度全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體檢且合格的,須提交個人“健康體檢報告”交選調單位核實,不再重復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選調。
(六)考察。重點了解考察對象報名資格條件、“三齡兩歷一身份”、編制性質等情況,以及德、能、勤、績、廉等方面的表現。凡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根據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僅限1次。
(七)公示。通過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本次選調工作領導小組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及試用崗位,報縣委審核同意并報編制、人事部門備案,在衡山縣黨政門戶網進行公示。
(八)試用期。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選調的人員,安排到選調崗位試用三個月。試用期滿考察合格者按規定程序辦理相關調動手續,不合格者退回原單位。
五、紀律要求
(一)報考人員按照選調要求報考,服從選調工作統一組織,不得弄虛作假。
(二)參與選調組織實施的工作人員要嚴守人事工作紀律,按選調方案開展工作。
(三)衡山縣紀委監委派駐縣委辦紀檢監察組全程參與監督,監督電話:13575127861。
附件:
⒈中共衡山縣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條件表
⒉中共衡山縣委政法委員會所屬事業單位、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中共衡山縣委政法委員會
衡山縣社會治理和網格化信息中心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