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永州新田縣事業單位招聘13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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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2月5日-2月7日)
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關于印發<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精神,按照縣委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和部署,現啟動永州市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公平競爭、客觀公正、平等擇優、德才兼備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及人數
本次公開招聘共54家單位74個職位,計劃招聘134人。(詳見附件1:《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品行和職業道德;
4.符合具體崗位學歷、學位、年齡、專業及相應資格條件;
5.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具備符合報考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6.不得報考的情形:
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③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④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認定有考試舞弊、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⑤新田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⑥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
⑦錄聘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秘書、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⑧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按照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發布公告
2020年1月20日發布招聘公告,相關信息均在新田縣政府網(http://www.xt.gov.cn/)、永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yzcity.gov.cn/)、永州人事考試網(http://www.8329607.com/)公布。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時間:2020年2月5日至2月7日;上午8:30—12:00 下午2:30—5:30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每名應聘人員只能申報一個崗位。
報名地點:新田縣政務服務中心1樓(智慧新田展廳)
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以下材料:①本人有效身份證、學歷學位證、就業推薦表(應屆畢業生)、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條件規定的其它相關證書(原件和復印件);②《新田縣2020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③非本縣在職在編機關事業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及當地組織或人社部門同意報名意見;限新田戶籍的崗位需提供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資格審查涉及年齡的計算時間以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規定為準,出生日期以居民身份證為準。報考人員的所學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考生所學專業按崗位要求進行審查。報名相應證件如因特殊原因在規定的期限內延遲提供的考生,需填寫《承諾書》。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三)考試
1.筆試
(1)筆試一科:新田縣融媒體中心(廣播電視臺)記者職位筆試內容為寫作,疾控中心職位筆試內容為醫學專業基礎知識,其他職位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與寫作。
(2)筆試時間地點:見準考證。
(3)筆試成績公示與查詢:筆試成績在新田縣政府網公示。
筆試按聘用計劃比例1:3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取消或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縣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批準后,方可降低開考比例,但不得降低至1:1。報考被取消崗位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申請改報符合條件的其他崗位。
2.面試。
(1)面試對象,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聘用計劃1∶2的比例確定面試入圍人員,經批準降低開考比例或者實際參加筆試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筆試成績需達到50分方可入圍面試。末位入圍面試人員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入圍面試。面試入圍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面試名額按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面試公告發布后不予遞補。
(2)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當場(同一場次、同一個面試考官組、同一套面試題本)形成有效競爭職位入圍體檢人員的最低面試分數。
(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3.成績合成與排名
(1)按筆試成績的60%、面試成績的40%合成綜合成績;
(2)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進行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進行排名。
(3)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四)體檢與考察
1.根據考生成績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優先,如筆試成績也相同的,則加試一場筆試。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執行,同時,按照《關于把毒品尿液檢測納入國家公職人員體檢內容的通知》(永禁毒辦〔2019〕25號)要求,將毒品尿液檢測納入體檢范圍,毒品檢測呈陽性的人員,不予聘用。對體檢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七日內向同級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提出復檢(當場復檢項目除外),復檢只進行一次,并以復檢結論為準。
2.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應聘資格條件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者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的,在報考同一崗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一次。
(五)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需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程序和要求辦理聘用手續;由于學歷證、資格證等相應證件在規定期限內延遲提供的人員,待所有證件提供無誤后再進行公示。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所反映問題不影響公開招聘結果的對象,確定為試用對象。試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滿正式聘用人員列入我縣事業編制,享受政策規定的事業單位同等人員的待遇。
(六)其它
1.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同時攜帶筆試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
2.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3.考試聘用的各個環節都將在新田政府網公布相關信息,應聘人員在報考期間要隨時關注,并及時了解相關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招聘相關信息而影響考試聘用的,責任自負。
4.報考人員應誠信參考。對招聘過程中發現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應聘者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文件中相關規定處理。
5.此次招聘的人員,一經聘用,與用人單位簽訂服務協議,最低服務期限為3年,服務期內不得調動和報考各類事業單位的招聘考試。
6.本次招聘公告未盡事宜,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新田縣人社局0746-4781396
監督電話:
新田縣紀委監委0746-4711788
新田縣委組織部0746-4715381
新田縣委編辦0746-4712057
新田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