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濱州惠民縣事業單位選聘碩士博士61人公告
2020年濱州市惠民縣事業單位選聘碩士博士公告
為進一步優化人才結構,助力我縣經濟建設,根據《山東省事業單位高層次緊缺人才特聘辦法》(魯人社發〔2015〕6號)、《濱州市高層次人才引進管理辦法(試行)》(濱人組〔2018〕3號)和《濱州市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操作規程(試行)》(濱組發〔2019〕5號)規定,2020年公開選聘碩士博士到惠民縣縣直事業單位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面向國內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全日制碩士、博士畢業生進行選聘。委托培養、在職培養和定向培養的高校畢業生,不列入選聘范圍。
(二)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專業、學位和其他條件要求,報考所使用的專業、學歷、學位須對應。具體招聘崗位、招聘人數及條件要求見《2020年濱州市惠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博士崗位一覽表》(附件1)。
3、2020年應屆畢業生應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其他應聘人員須在2020年2月4日之前取得應聘崗位具體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及其他相關材料。國(境)外高校畢業生應聘的,其專業是否符合招聘專業要求,由招聘主管部門認定。
4、碩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1984年2月4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45周歲以下(1974年2月4日以后出生)。
5、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能夠適應崗位需要,服從組織安排。
6、不能應聘的情形:
(1)曾受過紀律處分、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服務年限不滿5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
(3)惠民縣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在編人員;
(4)現役軍人;
(5)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6)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
(7)在各級公務員考錄、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違紀行為的人員;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9)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回避規定》(人社部規〔2019〕1號)中應回避情形的崗位(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二、招聘程序
招聘按照報名及資格審查、面試評議、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進行。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審查的方式進行。
報名時間:2020年2月4日9:00-2月6日16:00
初審時間:2020年2月4日11:00-2月6日17:00
1、個人報名。報名人員將報名材料的電子版以“報名崗位+單位名稱+姓名+手機號碼”方式命名,發送至資格審核部門郵箱(詳見附件1)。每人限報一個崗位,不可重復多次報名。
報名材料包括:①《2020年濱州市惠民縣事業單位招聘碩士博士報名表》(有工作單位的,需加蓋所在工作單位公章;報送PDF版和WORD版)和《誠信承諾書》(PDF版);②本人一寸近期免冠彩色正面標準證件照(紅、白或藍色背景,JPG或JPEG格式,文件大于30K,大于300*215像素);③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彩色掃描件(正反面,PDF版);④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彩色掃描件,留學生還要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彩色掃描件(PDF版),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PDF版)、學信網打印的《學籍在線驗證報告》(PDF版);⑤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資格證書彩色掃描件(PDF版)。
報名人員提交的所有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材料、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惡意發送報名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證件獲取報名資格的,查實后取消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網上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對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情況通過惠民縣政府門戶網站、“燈塔-惠民黨建”網站予以公示,2月6日16:00前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可改報其他崗位,改報人員務于2月7日9:00前報送相應郵箱(以郵件時間為準)。每名通過資格審核人員最多提出一次改報崗位申請。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
3、領取面試準考證。通過網上資格審查的人員領取準考證具體時間、地點將通過惠民縣政府門戶網站、“燈塔-惠民黨建”網站予以公告。
(二)面試評議。面試評議辦法、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面試評議設置最低合格分數線70分。面試評議結束,在合格分數線以內,按1:1比例公布考察體檢人選。
(三)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意隱瞞影響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取消應聘資格;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有串通體檢工作人員作弊或者請他人頂替體檢以及交換、替換化驗樣本等作弊行為的,體檢結果無效,取消應聘資格;報考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取消應聘資格。
(四)考察。由用人單位主管(代管)部門派出考察組開展實地考察。考察側重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綜合能力和學習成績或工作業績等方面情況,并審核調取個人檔案。考察過程中將對選聘人員進行現場資格復審,選聘人員須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復印件:本人有效期內居民身份證;國內高校畢業生提供學歷、學位證書原件,留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學歷學位認證原件;所在學校或工作單位審核蓋章的《報名表》和《誠信承諾書》原件;崗位條件中涉及到的相關資格證書原件,未取得學歷(學位)證的應屆畢業生,應提交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報考資格承諾書(附件4)、《學籍在線驗證報告》原件。審核檔案時,如檔案重要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且無法進行有效考察的;檔案中存在涂改造假問題情節較重的,一律取消應聘資格。在體檢、考察環節出現空缺的,按面試評議成績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一次后仍不符合體檢、考察要求,取消該崗位聘用計劃。
(五)公示聘用。根據面試評議、體檢、考察等情況,確定擬聘用人選。擬聘用人選名單在惠民縣政府門戶網站、“燈塔-惠民黨建”網站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辦理聘用有關手續;發現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證屬實的,取消聘用資格。2020年應屆畢業生截止2020年7月31日未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未能達到招聘崗位條件的,不予聘用。
為保持事業單位隊伍的相對穩定,根據《關于進一步做好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若干意見》(魯人社規〔2017〕21號)文件規定,受聘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3年(含試用期)。
三、有關待遇
(一)試用期滿轉正定級。博士研究生試用期為6個月,碩士研究生試用期為12個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辦理轉正定級手續。考核不合格的,不再聘用。非初次就業的免除試用期。根據所學專業,符合專業技術崗位聘用條件的,博士研究生可聘用到副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碩士研究生可聘用到中級專業技術崗位。根據工作需要和職位空缺情況,工作表現優秀的,博士研究生可享受七級管理崗位(正科級)工資待遇、碩士研究生可享受八級管理崗位(副科級)工資待遇。
(二)優先調任公務員崗位。對任職考核特別優秀且符合調任條件的,可根據工作需要,調任到公務員崗位任職。
四、其他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處理。對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誠信情形的應聘人員,納入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違紀違規與誠信檔案庫。
應聘人員應及時了解網站發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考試及聘用的,責任自負。
本公告由中共濱州市惠民縣委組織部、惠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
惠民縣委組織部:0543-5320713
惠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0543-8197032
惠民縣教育和體育局:0543-5351474
惠民縣衛生健康局:15726287971
附件1.2020年濱州市惠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碩士博士崗位一覽表
中共惠民縣委組織部
惠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