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株州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選調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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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2月10日-2月14日)
2020年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1號)等有關規定,結合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縣委編委會議研究,同意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面向縣云陽國有林場公開選調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原則
本次選調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選調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選調計劃及條件
面向縣云陽國有林場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公開選調管理崗位工作人員10名。
(一)選調對象應具備的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堅決擁護和認真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遵紀守法、愛崗敬業,無違法違紀行為。
2.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2020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退休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發布信息
選調公告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和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不少于七個工作日。
選調工作各環節信息在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四、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2.報名時間:2020年2月10日至2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3.報名地點: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綜合科人事股。
4.報名需提供的資料:報名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證、近期同底一寸免冠照片3張,并如實填寫《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
5.準考證的領取:考生于2020年2月20日-2020年2月21日持本人身份證到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綜合科人事股領取。
五、資格審查及考試
(一)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貫穿整個選調工作過程。報考人員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慎重、理性報考。提供的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筆試占70%,面試占30%的比例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1.筆試
筆試開考比例:報名人數的比例為1:5,未達到比例的,核減選調計劃。
筆試內容:①公共基礎知識;②時事政治;③林業、旅游、自然保護地等法律法規和業務知識;④寫作。
筆試時間和地點:見準考證。
2.面試
筆試結束后,進行結構化面試。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選,入圍面試最后一名出現筆試成績相同時都進入面試。面試當天報考人員放棄的,不進行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綜合成績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確定排名順序),按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在指定醫院執行。體檢合格后,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進行全面考察,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如有體檢、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者,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七、公示
對擬選調人選在茶陵縣政府門戶網、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選調人員有反映的,由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及縣直相關部門調查核實,并提出處理意見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審定。
八、調動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九、紀律監督
整個選調工作嚴格按照有關紀律規定,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及有關部門的監督。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視其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其他事項
1.本次公開選調政策由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負責解釋。
2.本次公開選調由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茶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組織實施。
3.咨詢電話:0731-25260481
監督電話:0731-25245698
茶陵云陽國家森林公園管理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