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招聘4人公告
來源: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2-05 10:03:09
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令2005年第6號)、《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廣東省人民政府令2009年第139號)、《中共廣州市委組織部 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進一步規范我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穗人社發〔2013〕108號)和《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等規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單位簡介
(一)廣州市氣象臺是廣州市氣象局下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發布氣象預報、災害性天氣警報,以及對全市天氣預報技術指導。
(二)廣州市突發事件預警信息發布中心是廣州市氣象局下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氣象信息網絡系統和信息共享平臺的建設。
(三)廣州市氣候與農業氣象中心是廣州市氣象局下屬公益一類、正處級事業單位,負責監測氣候變化,研究廣州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
二、招聘崗位和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及要求
招聘崗位和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廣州市氣象局直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招聘專業代碼按照附件2中《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須在報名前提供畢業證書和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的方可報考。
招聘人員類型:2020年畢業生。
2020年畢業生是指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二)報考條件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適應職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具備招聘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見附件1);
6、非廣州市戶籍人員應符合穗府辦規〔2018〕30號規定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7、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以及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不得報考;
8、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不得報考;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資格條件
1、具有博士學位的,年齡在45周歲以下;
2、具有碩士學位的,年齡在40周歲以下;
3、本科學歷的,年齡在35周歲以下。
招聘條件中所涉及的年齡等時間點的計算截至報名首日。
三、報名辦法
(一)報名方式
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不設現場報名。所有應聘人員均登錄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gz.gov.cn/ywzt/rszdgg/sydwgkzp/index.html),按網上提示辦法進行報名,每人只能選擇1個職位。
(二)報名時間
2020年2月10日上午9時至2020年2月14日下午17時。
(三)資格初審
2020年2月17日至2月18日,各招聘單位在網上對報考者資格條件進行審核,符合條件者進入招聘考核程序。不符合條件者不予通過審核,在報名系統直接反饋,不另行通知。
(四)準考證打印時間
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應于2020年2月19日中午12時起登錄原報名網站下載打印準考證,打印時間為2020年2月19中午12時至2月21日下午21時止,過期不打印準考證造成無法考試的后果自負。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按筆試占30%、面試占70%的比例計算。學位要求為博士的崗位不安排筆試,不受開考比例限制,直接按實際人數進入面試考核,面試成績即為綜合成績。
(一)筆試(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不低于1:3才準予開考。如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數。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筆試成績采取百分制,合格分數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筆試結束后1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廣州市氣象局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
(二)面試
1、資格復審:在面試前將對擬面試對象進行應聘資格復審。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將取消該應聘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不按規定時間參加資格復核者視為放棄面試資格。通過資格復審的,發放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將不安排其參加面試,并將根據筆試成績合格者中高低依次遞補面試對象。
參加資格復審的人員需提供如下材料:應屆畢業生:身份證、戶口簿、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就業協議書(暫緩就業的畢業生提供暫緩就業協議書、畢業證書、學位證書)、計劃生育證明等證件。
2、面試人數:在筆試成績合格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如有進入面試范圍人選放棄面試并提前告知的,在同一崗位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其他考生。如面試人數達不到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
3、面試:面試主要考察招聘職位所需要的思想素質、專業知識、行政能力和技能等。具體時間和地點將電話通知面試對象。面試成績采用百分制,合格成績為60分,成績合格方可進入下一環節,未有面試合格人選的招聘崗位空缺。面試成績于當日以書面形式通知考生。
總考核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五、體檢和考核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高低順序,按招聘崗位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考試綜合成績相同時,則需通過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
體檢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財政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衛生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382號)執行。體檢在廣州地區指定醫院進行, 具體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確定并另行通知,所需經費由招聘單位負責。
考察按照《中共廣東省委組織部、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2010〕276號)執行。
六、公示
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州市氣象局門戶網站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聘用手續。
七、替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可按考試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替補。
(一)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
(二)擬聘人員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
(三)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四)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行廣州市事業單位工資政策。
九、注意事項
(一)應聘人員報名時應認真對照本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條件中規定的專業、學歷學位、招聘對象及其他資格條件等,不符合招聘公告要求的任何條件之一的,均不可以報名;
(二)考生填報的個人信息和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崗位要求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應屆生應承諾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否則單位有權作出進一步處理。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報到,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五)為便于管理,非廣州市戶籍考生須在錄用后將戶籍遷至廣州市。
本公告由廣州市氣象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 020-66619627,舉報(投訴)或監督電話:020-66619622。
廣州市氣象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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