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改革后,事業單位將如何變化?你知道嗎
和公務員一樣,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也屬于國家公職人員,其工作穩定、收入穩定、社會地位偏高,事業單位受到廣大高校畢業生青睞。尤其是近年來經濟下滑,就業市場不景氣,事業單位考試熱度逐年增高。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分類推進事業單位改革指導意見》的改革目標:
到2020年,建立起功能明確、治理完善、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形成基本服務優先、供給水平適度、布局結構合理、服務公平公正的中國特色公益服務體系。
今后5年,在清理規范基礎上完成事業單位分類,承擔行政職能事業單位和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事業單位的改革基本完成,從事公益服務事業單位在人事管理、收入分配、社會保險、財稅政策和機構編制等方面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管辦分離、完善治理結構等改革取得較大突破,社會力量興辦公益事業的制度環境進一步優化,為實現改革的總體目標奠定堅實基礎。
當然,上面的改革原文大家可能看不明白。其實,事業單位的改革一般分為三類進行:
第一、承擔行政職能的,劃歸行政機構或轉為行政機構。這其實是好事,也就是說部分在承擔行政職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有可能轉為公務員,也就是行政編制。
第二、對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逐步轉為企業。這個才是大多數考生最擔心的,但大家放心,其實這對考生影響不大,對于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來說,可能會出臺針對性的政策,
第三、對從事公益服務的,繼續保留在事業單位序列、強化公益屬性,市場不能配置資源的,劃分為公益一類,承擔高等教育、非營利醫療等公益服務,可部分由市場配置資源的,劃分為公益二類。這部分事業單位,其實是在強化事業編制的。
所以,進行改革后,事業單位的“鐵飯碗”屬性基本不會改變,它也同公務員一樣,是體制內的代表,也是普通人最為合適的工作選擇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