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撫州金溪縣司法局招聘執法輔助人員2人公告
金溪縣司法局招聘執法輔助人員公告
因工作需要,金溪縣司法局現面向本縣招聘執法輔助人員2名。具體實施內容公告如下:
一、招收方式
采取考核、體檢、政審的方式擇優招錄。
二、招收崗位
1.辦公室輔助崗位:1名;(辦公地點:縣司法局機關)
2.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股輔助崗位:1名。(辦公地點:縣司法局機關)
三、報名條件
1.遵紀守法,品行端正,熱愛司法行政事業,能保守工作秘密,無違法犯罪記錄,無參加“法輪功”等邪教組織記錄;
2.戶籍在金溪縣,需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5年2月21日以后出生,2002年2月22日以前出生),身體健康;
3.崗位1需滿足以下條件:大學本科以上學歷,或大專以上中文、文秘、法律專業,有辦公室或相關文職工作經驗者為佳;
4.崗位2需滿足以下條件:大學法律專科以上學歷。
四、報名辦法
1.凡符合報名條件的意向者請將本人簡歷、證件照片電子檔及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等相關證件拍照或掃描成電子檔,發送到郵箱jxxsfjbgs@163.com。
2.報名時間:2020年2月21日-3月1日。
3.咨詢電話:金溪縣司法局辦公室0794-5397622,聯系人朱穎。
五、考核程序
1.金溪縣司法局對報名人員的資格進行審核,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不列入考核對象。
2.金溪縣司法局對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進行考核,主要考核崗位匹配情況(相關法律知識考察)、文字寫作能力、辦公軟件操作能力、工作適應能力、以往工作經歷等內容。考核不設統一時間,報名先通過者先考核,崗位招滿為止。
3.考核通過的人員按要求參加體檢和政審,具體事項由金溪縣司法局另行通知。
4.體檢政審合格人員按要求參加上崗培訓并達到培訓合格的要求。
六、聘用待遇及管理方式
1.經培訓合格的人員與金溪縣司法局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3個月。
2.福利待遇:每月2000元(含下鄉費);試用期后為其辦理社保和醫保(單位應繳部分)。
3.金溪縣司法局對招聘的執法輔助人員實行一年度一考核,對考核不合格人員予以解聘。
4.因放棄資格、考核不合格、體檢或政審不合格、培訓不合格或解聘等產生的人員空缺,由金溪縣司法局根據此實施方案規定的相關程序進行補充。
七、其他
本公告由金溪縣司法局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