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株洲市水利局所屬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為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建設,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關于進一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人員流動調配工作的意見》(湘組發[2015]26號)的有關規定和結合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株洲市市直各事業單位、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公益一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5名。
一、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四)堅持考試與考察相結合原則。
二、選調崗位計劃
此次選調5名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均為專業技術崗位(詳見附件1)。
三、選調范圍
株洲市市直各事業單位、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工勤崗人員除外)。
四、選調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
4.在株洲市市直各事業單位、市直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崗位工作滿2年,在現工作單位工作滿1年,沒有最低服務年限或者最低服務年限已滿;
5.所要求的學歷證書(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須在2020年1月1日前取得;
6.需提供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7.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見附件1);
8.年限計算截止日期為2020年3月30日。
9.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參加公開選調:
1.在試用期內或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
2.違規進入機關事業單位、違規取得相應身份尚未作出處理的;
3.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4.存在違規破格提拔、突擊提拔等違反干部選拔任用政策規定尚未作出處理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發布信息
選調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株洲市水務網站發布,其他各環節信息在株洲市水務網站公開發布。
六、報名
(一)報名方式:本人現場報名或網上報名?,F場報名人員須按疫情防控要求作好防護;網上報名須提前電話預約報名,并將報名所需相關資料的電子版發送至指定郵箱(962274228@qq.com)。
(二)報名時間:2020年3月2日至3月6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
(三)報名地點:株洲市水利局人事科315辦公室(天元區嵩山路268號)。
(四)報名要求:報考人員自行下載《株洲市水利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并如實填寫,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近三年(2017、2018、2019)年度考核表復印件、事業編制錄用審批表或其他能證明合法取得事業編制身份的審批表復印件(加蓋主管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印章)、職業職稱資格證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3張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本人到報名地點報名。
(五)其他要求: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選調公告及選調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報考人員提供的證書、資料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否則在任何環節均可取消其考試成績和選調資格。報考人員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件必須一致,否則不得參加考試。考生必須保持聯系電話通暢,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選調方概不負責。
(六)準考證領?。河芍曛奘兴至硇型ㄖ?/p>
七、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根據崗位要求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
(二)資格審查貫穿公開選調全過程,在任何環節發現報考人員不符合選調條件或提供的相關材料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八、考試考核
(一)開考比例
選調計劃崗位2(中級技術崗位)的選調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
對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報選調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必須大于1:1)或核減選調計劃。
(二)考核考試方式
選調計劃崗位1:通過資格審查人員全部參加考核,采取綜合考核的方式進行。綜合考核通過量化評分及專家評審進行,主要考核應聘者的業務能力、專業知識水平、工作業績等能力水平。具體考核方案由株洲市水利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確定,考核時間在資格審查后另行通知。
選調計劃崗位2: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折算成綜合成績,其中筆試占綜合成績的50%,面試占綜合成績的50%,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筆試: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全部參加筆試。筆試采取閉卷的方式,主要測試應試者水利崗位相關專業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與文字綜合等內容。本次考試不指定參考書目。
面試:根據筆試成績排名,按選調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達到開考比例,未達到面試入圍比例的,則全部入圍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主要測評考核對象的語言表達、應變能力、思維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等。
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60分,如應試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都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取消該崗位選調計劃。
(三)考試時間及地點
筆試時間及地點見準考證。
面試時間及地點由株洲市水利局另行通知。
九、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試同一崗位考試綜合成績(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排名確定),按崗位選調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選。體檢標準和有關要求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合格者確定為考察對象。
考察主要通過實地調查、審查干部檔案等方式,對考察人選的資格條件(含三齡兩歷一身份等)進行核實,了解其德、能、勤、績、廉表現,重點考察資格條件、政治素質、工作實績、群眾公認情況等。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按應試同一崗位綜合成績排名依次等額遞補2次。?
十、公示與調動
根據考試、體檢、考察等情況,由株洲市水利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擬選調的人選,并在株洲市水務網站和調出單位公示7個工作日。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實名反映。
經公示無異議的,按有關程序辦理調動手續。
十一、紀律和監督
(一)報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對違紀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給與批評教育、取消選調資格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選調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同時接受社會的監督。嚴肅公開選調紀律,對違反公開選調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二、咨詢及監督電話
株洲市水利局: 0731—28686701(咨詢)
株洲市紀委監委派駐市農業農村局紀檢監察組:0731-28681924(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0731—28681082(監督)
本公告由2020年株洲市水利局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
株洲市水利局
2020年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