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等骨干教師30人簡章
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面向全國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等骨干教師簡章
青島工程職業學院系專科層次的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學校,成立于2019年3月,實行省市兩級管理、以青島市為主的管理體制。全日制專科在校生規模規劃為10000人。現根據學院辦學與專業發展需要,擬面向社會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等骨干教師。
一、招聘對象
具有教授、副教授專業技術職務的高水平人才;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務以上的高技能人才。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無違法犯罪記錄,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團結協作精神;
(二)身體健康,能勝任正常的教學和科研工作;
(三)年齡要求:引進的教授,原則上年齡在50周歲以下(196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副教授或高技能人才,原則上年齡在45周歲以下(197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四)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專業技術水平:
1.教授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兩項:
(1)具有提出本專業的研究方向或開拓新的研究領域的能力,在本學科某一領域有突破性的研究成果;
(2)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的科研項目,且已結題并取得經鑒定的科研成果;
(3)獲得國家級科研成果獎(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三等獎以上(署名前2名);
(4)教學經驗豐富,教學成果顯著,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獎(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獲得省級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以上(署名前2名)。
2.副教授應具備下列條件中的任意兩項:
(1)具有擔任科研課題組或項目負責人的能力,能提出較有實際意義或學術價值的科研課題;
(2)主持過省部級以上的科研項目,且已結題并取得經鑒定的科研成果;
(3)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獎(主要完成者或主持人),或獲得省部級科研成果三等獎以上(署名前3名);
(4)教學效果好,獲得省部級優秀教學成果獎(署名前3名)。
3.高技能型人才
應在本行業享有較高聲譽、具有豐富實踐經驗和特殊技能的專業人才,能勝任專業教學工作,同時具有以下條件中的任意兩項:
(1)具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學歷,學士以上學位;
(2)具有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3)在人社部門組織的技能大賽中獲全國二等獎以上或省級一等獎。
(五)具有5年以上相關行業或高校教學工作經歷;
(六)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三、人才引進方式
通過公開招聘的方式正式進入學院編制,全職在校工作。
引進的高水平或高技能人才按職級享受相應的工資待遇,同時按國家、山東省、青島市有關規定,另外給予安家費補貼、住房補貼(或安排教師公寓)、科研啟動經費等優惠政策。
四、招聘數量和職位
(詳見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每人限報一個職位。采取網上報名方式,填寫《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面向全國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報名登記表》(見附件2),將電子版報名登記表和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電子照片,打包壓縮后以“職位代碼+姓名”命名,通過郵件發送至指定郵箱,并與我校進行電話確認。
同時,通過郵政EMS郵寄相關材料至指定地址,郵寄材料主要包括:
(1)《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面向全國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報名登記表》一式三份;
(2)三張本人近期2寸藍底免冠彩色照片(同電子照片);
(3)身份證、學歷學位證、現任職務任免文件及本人工作期間所獲榮譽等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各一份,均需注明“復印件與原件相符”并由本人簽名。原件于綜合測試階段查驗。
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30日截止,以郵箱報名時間為準。
(二)資格初審和綜合測評
報名截止后,組織進行資格初審,按照一定差額比例擇優確定參加綜合測評人員。未進入綜合測評范圍的,不另行通知。
綜合測評擬于2020年5月7日至5月18日之間舉行。綜合測試具體安排,另行通知進入綜合測評范圍人員。
(三)考察體檢
根據綜合測評最終成績,按1:1.5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范圍人選,組織考察。對考察合格人員,按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人選。青島工程職業學院成立考察體檢工作小組,具體負責考察體檢工作。
考察采取調檔審查、組織談話等方式進行,主要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以及回避制度執行等方面情況,并對其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體檢應在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對在考察、體檢過程中,如出現不合格情況或個人自愿放棄情形時,依據綜合測評成績從進入同一崗位考察范圍的人員中依次等額遞補考察、體檢人選。
(四)確定擬聘用人員及公示
研究確定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青島市人事局或青島市教育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
(五)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公示無異議符合聘用條件的,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聘用合同簽訂和執行,按照《青島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六、有關說明
(一)依據有關規定落實選聘職位待遇。事業單位副高以上職稱人才,落實現行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待遇標準。凡符合青島市有關人才引進政策的,按規定享受相應政策。
(二)資格審查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有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選聘資格,并承擔相應后果。對報名信息及提交的報名材料將嚴格控制知情范圍,不做他用。
未盡事宜,由青島工程職業學院負責解釋。
報名咨詢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聯系人:張春鳳老師
聯系電話:0532-58952509、18553271238
電子郵箱:zhangcfaz@126.com
附件2.青島工程職業學院面向全國選聘部分學科帶頭人報名登記表
2020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