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三門峽湖濱區事業單位選聘22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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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醒:本次招聘為現場報名,報名地點詳見公告(3月10日-3月12日)
關于湖濱區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的公告
為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把中央和省委、市委重視基層、關心基層、支持基層的要求落到實處,根據《湖濱區鄉和街道機構改革方案》,結合當前實際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區開展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
一、選聘目的和原則
本次選聘的主要目的是充實和加強城區街道社區工作力量,適應當前越來越繁重的城市基層治理需要。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嚴格選聘程序,嚴肅工作紀律,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擇優選聘的方式進行。
二、選聘計劃
本次計劃選聘街道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22名,其中湖濱街道5名、車站街道5名、前進街道5名、澗河街道5名、大安街道2名。選聘人員使用鄉和街道機構改革中下沉的事業編制。
三、選聘資格和條件
(一)選聘范圍
年齡在50周歲以下(含50周歲,1970年2月1日以后出生,以人事檔案為準)的湖濱區非財政全供事業編制工作人員(不含衛健委系統人員和第一批下沉基層人員)。
(二)選聘資格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敢于擔當,品行端正,作風優良,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愛崗敬業,樂于奉獻,志愿服務基層;
3.身體健康,具有履行基層一線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擬聘用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
2.上一年度考核結果為基本稱職以下等次的;
3.其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
四、選聘程序和方法
(一)發布公告
本次選聘公告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發布,2020年3月3日至3月9日,共5個工作日。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及資格審查由湖濱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10日至3月12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共3個工作日。
2.報名地點:湖濱區人社局四樓人事管理股。
3.報名方式:采取自愿報名方式,報名人員填寫《湖濱區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報名表》,分別由所在單位、區委編辦、區人社局負責審核,同時交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
4.開考人數:報名人數達不到選聘計劃人數時相應核減選聘計劃,具體由鄉街道機構改革專項小組研究決定。
5.資格審查:資格審查工作貫穿選聘工作全過程,如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情形,立即取消選聘資格。
6.領取準考證: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者,本人持有效身份證件到報名地點領取準考證(時間另行通知)。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三)考試和排名
1.考試形式:考試采取筆試方式進行,由區人社局組織專業人員實施,實行閉卷考試,卷面分為100分,考試時長120分鐘,采用統一命題、統一組織、統一評分的方式。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用書,也不舉辦任何輔導班。
2.筆試時間:另行通知。
3.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報考者須憑筆試準考證、有效身份證件入場考試。
4.筆試內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公共基礎知識》、街道社區工作等相關知識。
5.考試排名:按照擬選聘名額1:1的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擬選聘人員。如遇筆試成績并列的情況,以工齡長短排序;如仍相同,以學歷層次排序;再同,以年度考核等次排序。
(四)選崗
1.選崗工作由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和區人社局共同組織實施,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
2.擬聘用人員按確定的排名順序依次由本人自主選擇崗位。
3.在排名、選崗過程中因各種原因放棄的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擬聘用人員在湖濱區人民政府網站公示,公示期限為十個工作日(自公示之日算起)。
(六)擬選聘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及待遇
1.本次選聘人員全部下沉至城區街道社區一線工作。
2.試用期為1年,工作滿1年后,由所在街道負責考核,考核合格的,轉為街道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辦理正式調動手續,留在街道繼續工作;考核不合格的或選聘人員在工作中不適應街道工作、完不成分配工作任務、不遵守工作紀律的一律退回原單位,原編制類型及經費形式不變。
3.選聘人員必須在社區工作3年以上(含試用期),期間不得調整工作崗位,選聘人員的具體工作由所在街道負責安排。
4.試用期內選聘人員工資待遇(含工資、晉升、各類津補貼、社會保險等)由原單位承擔,編制類型及經費形式不變,人事關系不變。正式聘用后,享受財政全供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待遇,理順編制、工資發放渠道。
五、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選聘工作堅持“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公開選聘崗位、選聘計劃、選聘條件、選聘工作程序和聘用結果,同時邀請湖濱區紀委監委全程參與。對工作人員和報考人員違反選聘紀律一經查實的,按國家、省、市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有關規定處理。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增強選聘工作的透明度,特設監督舉報電話:0398-2166525(區紀委監委)。
六、其他事項
1.本次選聘工作在湖濱區鄉街道機構改革專項小組領導下開展,成立選聘工作組,負責選聘工作具體落實和處理未盡事宜。區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人社局具體組織實施。
2.本次公開選聘工作確定湖濱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作為選聘工作專用網站,公開選聘的有關事宜均在該網站公布或公示,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查閱有關信息。
咨詢電話:0398-3058301(區委編辦)
0398-2953195(區人社局)
附件:湖濱區第二批選聘非全供事業編制人員到鄉和街道事業單位(社區)工作報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