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州市教育局征集公辦在職在編教師支教志愿者公告
來源:福州市教育局
2020-03-05 10:23:57
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0年公開征集公辦在職在編教師支教志愿者的公告
廣大教師:
為做好2020年福州市選派優秀教師赴省外及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開展支教幫扶工作,經研究,決定公開征集一批優秀的教師支教志愿者?,F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對象條件
福州市直公辦學校、縣(市)區公辦學校(含中小學、職業學校、特教學校、幼兒園)在職在編教師均可申報。要求政治可靠、師德高尚、愛崗敬業、業務精良,堅決執行黨的民族和宗教政策,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和責任感,作風扎實,不怕吃苦,甘于奉獻,身體健康。
二、支教地點
根據近年來省、市支教工作要求,支教地為西藏、新疆、寧夏、甘肅定西及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寧德等地)。
三、支教時間及要求
西藏支教時間一般為1.5年至3年,新疆支教時間一般為1.5年,寧夏支教時間一般為1年,甘肅定西支教時間一般為0.5至1年,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支教時間一般為1年。
支教教師應通過承擔學科教學任務,開設講座、公開課、示范課,參與校本研修、集體備課、班隊和家訪等活動,積極提升所在支教學校的教育教學水平服務。
支教教師應服從當地教育部門和受援學校的領導,不得向受援學校提出與工作無關的要求,支教期間不再承擔原學校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四、支教待遇
1.西藏、新疆:按《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印發福建省援藏援疆教師支教計劃實施方案的通知》(閩教師〔2018〕48號)落實待遇。每月給予支教教師一定生活補助,按規定開支體檢、保險、交通等費用。完成支教任務并考核合格,回校后尚未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的,在申報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時,可享受一次學校教師職務晉升或崗位聘任量化考評加10分的待遇。
2.寧夏:按《福建省教育廳等四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援寧支教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47號)落實待遇。每月給予支教教師一定生活補助,按規定開支體檢、保險、交通等費用,所需資金由派出學校同級財政承擔。完成支教任務并考核合格,回校后尚未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的,在申報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時,可享受一次學校教師職務晉升或崗位聘任量化考評加10分的待遇。
3.定西:按《福州市教育局關于2020年向定西選派支教教師的通知》(榕教人〔2020〕2號)落實待遇。每月給予支教教師一定生活補助,按規定開支體檢、保險、交通等費用,所需資金由派出學校同級財政承擔。其中,支教時間達兩個學期的,支教經歷視同城鎮教師到鄉村學校任(支)教工作1年的經歷,且回校后尚未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的,在申報晉升高一級職務或崗位聘任時,可享受一次學校教師職務晉升或崗位聘任量化考評加10分的待遇。
4.省級扶貧開發重點縣:按《福建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做好 2019 年選派優秀教師赴省級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中小學支教的通知》(閩教辦師〔2019〕 19 號)落實待遇。每月給予支教教師一定生活補助,按規定開支體檢、保險、交通等費用。
五、征集辦法
采取公開報名的方式,符合條件的人員如實填報《福州市2020年支教教師申報匯總表》(詳見附件),并發送至郵箱fuzhouzhijiao@126.com,報名截止日期為2020年4月30日。福州市教育局將根據支教任務具體學科需求及志愿申報時間先后,在征求申報個人和單位意見后進行統籌安排。
福州市教育局
2020年3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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