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會東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招聘農村幼教點輔導員65人公告
會東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關于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農村幼教點輔導員公告
根據《涼山州教育局關于印發〈涼山州村級幼教點輔導員聘用條件和程序〉的通知》(涼教〔2015〕103號)及《會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會東縣“一村一幼”布局調整方案的通知》(東府辦〔2019〕80號)精神,結合我縣實際,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幼教點輔導員65名,幼教點輔導員不占事業編制,主要從事幼兒普通話輔導、行為習慣養成、知識啟蒙教育等工作。現將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職位、范圍、條件
(一)招聘原則
堅持“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同管理、就近選聘”的原則擇優選聘。
(二)招聘職位
計劃招聘輔導員65名(詳見附件1《會東縣農村幼教點輔導員招聘崗位設置表》)。
(三)招聘范圍、條件
1.基本素質要求。身體健康,政治素質好,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黨的各項方針、政策,熱愛幼兒教育事業,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品行端正,遵紀守法,在校、待業期間表現良好,未受過任何紀律、刑事處分,志愿服務農村學前教育。
2.原則上具有高中及以上學歷。報考我縣少數民族聚居村幼教點(野租鄉轄區內幼教點)的少數民族報考者學歷可放寬至初中。
3.年齡及性別要求。年齡在18周歲(2002年3月1日以前出生)至40周歲(1980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
4.戶籍要求:報考者原則上須屬會東縣戶籍,戶籍不在會東但丈夫戶籍在會東縣的報考者可視為會東縣戶籍,戶籍地以其丈夫戶籍所在地為準;戶籍在縣城機關或社區的可視為鲹魚河鎮轄區戶籍;會東縣戶籍的生源地考生,入校前戶籍在會東縣,現戶口暫未遷入會東和已遷入會東由原農業戶口轉為城鎮戶口的,以入校前戶籍所在地為準,需出具父母一方的戶口簿和單位證明材料(證明材料由鄉鎮人民政府或父母一方單位出具)。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在聘用范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
(2)有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的。
(3)按照《事業單位公開考聘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6號令)的相關規定應當回避的。
(4)在各級公務員(參公人員)招錄考試和事業單位考聘考試中違規違紀,仍在禁考期內的。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宜聘用的人員。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公布聘用信息,宣傳動員。本公告在會東縣政府門戶網站及“會東教育”微信公眾號發布,各鄉(鎮)中心校要通過各種信息渠道發布聘用信息,廣泛宣傳聘用相關政策,積極引導和鼓勵符合招聘條件人員報考。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9日、10日學校審核,11日各學校將審核合格人員招聘材料匯總報送到縣教育體育和科技局人事股復核。
2.報名地點:報考幼教點所在鄉(鎮)中心校。本次聘用采取現場報名,報名時須提供本人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證書(不含學歷證明類材料)、戶口簿(戶籍不在會東的報名者需提供結婚證及丈夫的戶口簿)、教師資格證、語委頒發的《普通話水平等級證書》等證件以及加分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近期免冠二寸照片1張。
(三)資格審查。現場報名時對報考者進行資格審查,學校審驗原件后在復印件上簽署意見并加蓋鮮章,審查合格后由本人填寫《會東縣農村幼教點輔導員招聘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一份,并對本人的綜合評分合計進行簽字確認。資格審查貫穿整個招聘環節,如報考者提供了虛假信息,將取消聘用資格,并由報考者承擔一切后果。
三、聘用辦法
根據報考者所具備的各項規定條件計分,按得分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擬聘人員(詳見附件3《會東縣農村幼教點輔導員考聘綜合評分計分細則》)。
若招聘崗位擬聘的最后一名人員的綜合得分有并列的,按照下列條件依次優先聘用:①有幼兒教師資格證者優先; ②有教師資格證者優先;③學歷高者優先; ④戶籍(首先本村戶籍的優先、其次為本鄉(鎮)戶籍); ⑤前幾項都無法區分確定的采用面試,面試成績高的優先。《會東縣農村幼教點輔導員招聘崗位設置表》內確定的幼教點納入本鄉鎮加分范圍。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的予以聘用。
在報名審核結束后如尚有崗位無人報名,則未被確定為擬聘人員的可重新選擇空缺崗位報名(如有空缺崗位將在全縣匯總后另行發布),聘用程序不變;
(一)體檢
1.體檢標準
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四川省申請認定教師資格人員體檢標準》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者自行負擔。
2.體檢時間及地點(待定)
3.復檢及遞補
初次體檢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到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結果為準。未按時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因體檢不合格或棄權出現的空缺可依次遞補。
(二)政審。審查合格人員填寫《會東縣招聘農村幼教點輔導員考核考察(政審)表》(附件4)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審查,幼教點所在鄉(鎮)中心校考核和教育主管部門審核合格后確定為擬聘用人員進入公示環節。
(三)公示擬聘。對經體檢、考核、政審合格人員進行3個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內容包含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及附加分等與聘用崗位相關的信息。公示期滿無異議人員擬聘用為幼教點輔導員。
(四)崗前培訓。崗前培訓由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組織,培訓方式及時間另行通知。未經崗前培訓人員不得聘用。
(五)簽訂合同。培訓合格正式上崗后,由所在鄉鎮中心校與被錄用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式三份,本人、鄉(鎮)中心校(幼兒園)、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各執一份,合同兩年簽訂一次,聘期內不得擅自離崗。聘用期內若不能勝任工作,聘用單位可以解聘;聘用期內若發生嚴重違紀或嚴重違反師德師風事件的可隨時解聘。聘用期內如因所在幼教點幼兒人數減少,達不到規定開班人數,需撤并幼教點的輔導員自行解聘。因幼兒減少縮減幼兒班數的按照招聘時的綜合得分從低到高依次解聘。
四、管理
幼教點日常管理工作由所在鄉鎮中心校(幼兒園)負責。
五、待遇
(一)工資。每人每月按2000元標準執行,其中工資部分不得低于當年涼山州最低工資標準(2019年為1650元),剩余部分按照崗位津貼發放。
(二)社會保險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執行(購買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社會保險費中個人繳納部分,由所在學校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本公告由會東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834-5422612
附件4:會東縣招聘農村幼教點輔導員考核考察(政審)表.doc
會東縣教育體育和科學技術局
2020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