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慶陽鎮原縣城區學校選聘專任教師50名公告
為全面消除城區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及南區幼兒園大班,確保義務教育均衡驗收順利通過,縣局決定為縣城部分學校公開選聘一批專任教師。為確保選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就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由縣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縣編委、人社、教育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對教師選聘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和監督檢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日常業務辦理。
二、選聘原則選
聘工作由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按照德才兼備的標準,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報考條件公開、選拔程序公開、選聘結果公開,確保選聘工作客觀公正。
三、選聘計劃
通過公開選聘,為城關初中、東街小學、南區小學等 3 所學校選聘專任教師 50 名,其中:城關初中19名、東街小學9名、南區小學22名(具體崗位見附表1)。
四、選聘對象
選聘對象為鎮原縣基層學校的在冊在崗正式教師(不含服務期內特崗教師)。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師德表現良好,熱愛教育事業,無違紀違法行為。
2.年齡45周歲以下( 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干部檔案為準),基層學校工作年限1年以上(含1年)。
3.近3年年度考核結果均為合格以上等次.因當年參加工作考核結果定為“見習不定等次”的,視當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
4.具有正常履行教師職責的身體條件。
(二)學段條件
① 初中教師: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初中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與報考學科相符。
② 小學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小學及以上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資格證任教學科須與報考學科相符。
③ 學前教育教師: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幼兒園教師資格證。
六、選聘程序
選聘采取教育教學能力測試的辦法進行,按照選聘計劃發布公告、報名、資格審查、測試、考察、聘任。
(一)發布公告
2020年3月4日
(二)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5日至3月7日
2.報名方式:本次報名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教師將報名所需資料電子照片發送至郵箱1003200037@qq.oom(發送資料統一為壓縮文件,文件命名“單位+姓名”),以上傳時間為準(報名時間截至3月7日下午 6 點),逾期報名無效。
3.報名要求:符合報考條件的教師填寫報名表(見附件2), 連同本人畢業證、身份證、教師資格證、單位證明原件電子照片一并發送至指定郵箱,每人僅限報考一個崗位。
(三)資格審查
報名時進行資格初審,報名結束后,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統一組織進行資格復審,復審合格者方可參加考試。
對提供虛假證件、不如實填寫個人資料及歷年任教情況者,取消報考資格,2020年度考核直接定為不合格。
(四)教育教學能力瀏試
1.測試內容。義務教育階段教師測試內容為相應學段、相應學科現行教材課時內容。幼兒教師測試內容為才藝展示。
2.測試方式。面試實行100分制,采取試講的方式進行,試講時間不超過15分鐘。有評委現場打分,去掉1個最高分和1個最低分,其它評委評分的平均值為該考生測試成績,測試成績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個人測試成績當場公布。
3.測試方式、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五)人選確定
按報考崗位依據個人測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擬聘用人員。面試成績并列時,同時納入考察范圍。
(六)考察和公示
對擬聘用人員由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人員對師德表現、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按照選聘指標的1.2倍進行考察,考察合格者進行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經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辦理聘用手續。公示期對群眾反映問題經核查屬實者,取消聘用資格,并按照綜合成績依次遞補。
附件:
鎮原縣教師選聘工作領導小組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