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東聊城莘縣招聘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90人公告
2020年莘縣招聘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公告
受縣政府委托,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鎮(街道)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9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熱愛環保事業;
4、身體健康,能夠適應日常野外巡查、夜間巡查工作的需要;考慮到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野外作業、夜間巡查工作性質,本次招聘女性占比控制在30%以下(工作分派中,具體到鎮、街道,女性占比也控制在30%以下;網格員工作地點在鎮(街道),考生應考慮居住所在地和鎮(街道)工作距離問題);
5、年齡應在18—35周歲(截止2020年3月31日);
6、全日制統招專科及以上學歷。
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簡章發布之前未取得畢業證的人員、現役軍人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全日制高校在校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二、招聘崗位、人員職責及招聘人數
鎮(街道)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90名。
人員職責:
1.對本監管轄區(原則上為一個管理區)除行政執法以外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進行日常巡查、監督;
2.監督、巡查監管轄區污染源污染治理設施正常運行;
3.建立巡查臺賬,如實記錄日常巡查和監督工作;
4.協助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開展環境隱患排查和環境信訪糾紛處理;
5.監督已關閉取締“散亂污”企業(項目)、“土小”企業及其他非法污染源,嚴格防止其擅自恢復生產;
6.督促本監管轄區責任人履行生態環保責任,協助鎮(街道)加強對責任人的日常考核;
7.做好秸稈禁燒工作,針對巡查發現的砂石料未覆蓋、廢水直排、廢氣排放異常、黑臭水體、黑(無證)加油站、畜禽養殖污染等環境違法行為或線索,及時上報所在鎮(街道)和縣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8.收集新上建設項目信息,及時上報所在鎮(街道)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
9.落實重污染天氣期間有關應急減排措施;
10.配合各級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工作人員開展檢查、督查、督察工作;
11.注重日常宣傳,著力提升本監管轄區廣大群眾生態環保意識;
12.完成鎮(街道)和生態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安排的階段性或臨時性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并及時上報信息。
三、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13日—2020年3月19日18時止;
2、報名電話: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縣委黨校東80米路北)17353549116 ;
3、報名辦法:網上報名,應聘考生填寫《2020年莘縣招聘生態環境專職網格員報名登記表》,并上傳相關材料,郵箱sxrh6666@163.com,郵件標題及簡歷標題請注明:姓名+學歷;
相關材料需清晰可辨,主要有:(1)畢業證、身份證(正反面);(2)學信網打印的學歷證明;(3)在職人員應聘的,還需提交由現工作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
考務費用:考務費每人 50 元,報名時進微信群支付。
四、招聘考核
本次招聘分為資格審查、網上考試、面試三部分考核。
(一)資格審查(權重20%)
學歷情況:全日制研究生5分,全日制本科學歷3分;
學位情況:碩士學位10分,學士學位5分;
專業情況:化學分析、食品或醫學檢驗、環境科學、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學專業本科學歷5分,專科學歷3分;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招聘單位負責資格審查工作,按照招聘條件,審核應聘人員報名信息,確保公平公正。
應聘人員要仔細閱讀《公告》及附件,填報的相關表格、信息等必須真實、全面、準確。信息填報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應聘資格。
二、網上考試(權重30%)
采用開卷限時網上考試,未按時參加網絡考試人員視為自動放棄應聘資格。
三、面試(權重50%)
根據應聘者的資格審查情況和網上考試成績,對符合條件的應聘者需攜帶本人身份證及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參加面試,面試時間、面試地點及具體事項另行通知;應聘者在報名應聘期間需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面試主要考察報考人員的綜合分析能力、組織協調能力、應變能力、舉止儀表、語言表達等方面的能力素質,滿分100分。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每位面試人員的面試時間為5分鐘。面試人員由3—5名專家組成,面試成績由考官當場評判。在本場面試結束后,統一宣布面試成績。
根據綜合成績和招聘崗位,按1:1.2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范圍的人員。綜合測試成績在莘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
體檢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和項目參照《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行承擔。應聘人員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對按規定需要復檢的,不在原體檢醫院進行,復檢只進行1次,復檢結論為最終結論。
六、公示聘用及待遇
經綜合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莘縣人民政府網站上公示。公示期滿無異議的,根據招聘崗位,應聘人員需服從統一分配,不接受者視為自動放棄本次應聘資格。受聘人員與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繳納社會保險及辦理其他人事和勞動手續,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莘縣分局負責派遣人員的使用、工作管理和績效考核等。首次合同期限為一年,合同期滿,雙方同意可續簽勞動合同。
受聘人員由本公司派遣到各鎮(街道)工作。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2個月,不合格的解除勞動合同。受聘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養老保險)和其他費用每人每月共計3500元,由縣財政承擔。
咨詢電話:李經理 17353549116
王主任 0635-7110580
聊城市生態環境局莘縣分局
莘縣人和人力資源有限公司
2020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