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龍港市事業單位面向全國“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招聘11人公告
關于龍港市事業單位面向全國“雙一流”高校畢業生的招聘公告
為加快推進人才強市戰略,進一步改善事業單位人才素質結構,儲備一批我市經濟社會發展所需的專業型優秀人才,經研究,決定招聘“雙一流”高校畢業生11名,事業編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對象
招聘單位、招聘崗位及專業要求詳見《2020年龍港市“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招聘崗位需求表》(見下表)。
招聘崗位的專業資格審查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2012年)》、《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年更新版)進行審查。目錄中未列入的專業或各高校新設專業,如與崗位要求的專業相近、相似的,由報名人員提供相應的學習課程等佐證資料,證明確實“相近、相似”的,本著“宜寬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選拔”的原則進行專業資格審查。
招聘對象為全國“雙一流”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9月21日國家正式發布“雙一流”高校名單以前的畢業生院校范圍為原985、211工程院校)的應往屆本科畢業生,其中一流學科建設高校畢業生所學專業須與對應的一流建設學科相一致。
定向培養生、委托培養生、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人員、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和獨立學院、民辦高校畢業生,以及已被溫州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錄用的人員不列入招聘范圍。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2.愛國敬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或技能。
3.本科生年齡不超過28周歲(199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35周歲(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2020年應屆本科畢業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并取得相應學位,碩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畢業、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位,因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原因延期的,須提供就讀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
5.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職的身體條件。
三、招聘程序
1.發布公告。招聘公告在龍港網(http://www.cnlg.cn)發布。
2.報名。報名時間:從2020年3月25日至4月10日24:00止。應聘人員填寫《2020年龍港市“雙一流”高校畢業生招聘報名表》(附件2),并提供有效身份證件、畢業證書、學歷證書以及在校期間獲得榮譽和獎勵證書,如未頒發畢業證書和學歷證書的,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復印件(掃描件),郵寄(快遞)至浙江省龍港市委組織部(浙江省龍港市鎮前路195號龍港市行政中心五號樓202室),或發送電子郵箱lgswzzbgbek@126.com。面談時,應聘人員需提供上述材料原件。每位應聘者僅限報1個崗位。
3.資格初審及反饋。龍港市委組織部會同相關部門及時對應聘人員提交的資料進行資格初審,審核結果將以短信形式告知應聘人員。
4.面談
面談對象須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另行通知)參加面談,否則視作自動放棄。面談結束后,根據面談排名,按崗位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對象。不足上述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研究決定是否核減或取消該崗位計劃數。
5.資格復核及面試
面試前進行資格復核,面試對象需提供報名相關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核。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引進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核的,視作自動放棄。如有資格復核自動放棄或不合格者,根據面談排名依次遞補。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形式,主要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的崗位匹配程度、解決實際問題能力和綜合素質等。面試滿分為100分,設合格分數線為7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再進入后續環節。
面試結束后,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如面試成績相同,則另行加試。
6.體檢、考察。體檢、考察參照2019年浙江省公務員考錄有關標準規定執行,博士研究生體檢標準可適當放寬。
7.公示、聘用。經體檢、考察合格,在龍港網公示。公示期滿,對擬錄用人員無異議或反映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辦理錄用手續,并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為5年,納入事業編制管理。逾期不辦理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不再遞補。
四、其他事項
1.本次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由市委組織部牽頭并負責組織實施。
2.本次事業單位招聘不向應聘對象收取任何費用。凡是符合條件且接到通知參加面談的應聘人員,分別給予路費補貼。補貼標準:浙江省內溫州市外的500元,浙江省外800元。
3.應聘人員如存在弄虛作假行為,或者以其它不正當手段通過應聘的,取消其錄用資格。
4.招聘工作咨詢電話:0577-68580659、68580115。
5.本公告未盡事宜由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負責解釋。
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