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廣東汕頭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87人公告
來源: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03-16 10:37:10
汕頭市市屬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告
根據《汕頭市2020年公開招聘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告》,市屬事業單位擬公開招聘87名。結合《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139號令)、《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現公告如下:
一、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部署,由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組織實施。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籌協調,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或副處級以上事業單位組織實施。
二、招聘對象
引進對象為國內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或經教育部認證的海外留學博士。博士研究生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博士后出站人員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三、薪酬福利待遇、培養管理措施
按照《汕頭市2020年公開招聘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告》執行。
四、應聘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當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細見《汕頭市2020年公開招聘340名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公告》中《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崗位表》;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的;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
3.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4.近兩年內在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規違紀行為的;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6.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公告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官網同步鏈接發布本公告。同時,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官網還應發布招聘單位具體招聘公告。
(二)報名方式、時間和要求
1.報名方式:采取網絡報名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電子郵箱由組織實施招聘的單位提供,具體見《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崗位表》。
2.報名時間:從發布招聘公告開始至2020年7月15日。
3.資格初審:組織實施招聘單位負責對應聘人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并通過短信或郵件方式反饋審核結果。
4.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供如下材料(網絡報名提供掃描件,現場報名提供原件及復印件):
(1)本人填寫《汕頭市企事業單位2020年公開招聘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報名表》(附件1)(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和用人單位要求填寫相關材料;
(2)本人有效身份證;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其中,2020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學生證、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等材料;
(4)組織實施招聘單位官網發布的招聘公告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5.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于2020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
(2)招聘單位根據用人要求,按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附件2)進行專業設置。報考人員在報名填寫專業時須按畢業證書上的專業如實填寫。
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專業大類”的(即附件2《專業參考目錄》中代碼為2位數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專業大類”所含“學科”(即代碼為4位數)或“具體專業”(即代碼為6位數)的,均符合報考條件。例如,某一崗位的專業要求為“經濟金融類(03)”,那么該類所含的學科“理論經濟學(A0201)”或具體專業“西方經濟學(A020104)”等,均符合報考條件。崗位表中的“專業”要求為“學科”的,如考生所學專業為該“學科”所含“具體專業”的,均符合報考條件。
(3)年齡計算:35周歲以下指198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0周歲以下指1979年7月15日以后出生;45周歲以下指1974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直接面試或面試加考核
1.招聘方式。可采取面試加考核或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
2.組織實施。由組織實施招聘的單位負責。
3.資格復審。除現場報名時已經對相關資格進行現場資格審核外,面試前,招聘單位須對面試對象是否符合基本招聘條件及報考崗位具體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核的方式進行。對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或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在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補全的,或有關材料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核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
4.最低合格線的設定。面試(或考核)單科成績不低于
該科總分60%。
5.面試時間和地點。面試時間截止時間為2020年7月31日,可根據報名實際情況,靈活組織面試,報名截止前,招聘崗位名額已錄滿的,增加招聘名額。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具體面試時間和地點。
(四)成績公布
在本面試時段結束時,組織實施招聘單位應向考生公布面試成績,并于面試結束當天依應聘人員面試成績由高到低順序確定名次(同一崗位面試成績相同的,按主評委給分高低順序確定名次),按崗位招聘人數從成績合格的應聘人員中等額確定體檢人選,將面試合格人選、體檢人選、體檢時間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發布招聘公告的官網公布。
(五)體檢
體檢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2010〕382號)等有關規定執行,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體檢標準為:
1.教師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
2.其他崗位人員體檢標準:《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
體檢操作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
體檢時間:由招聘單位和應聘人員協商確定,于2020年8月15日前完成。具體時間、地點等有關事宜在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官網發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的人員確定為考察對象,并在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官網發布。考察工作由用人單位或其主管部門成立考察組,統一組織實施。
考察工作嚴格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等規定,對考察對象政治思想、道德修養、能力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社會關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進行考察,并通過查閱個人檔案等方式核實其是否符合報考資格條件。要按照《關于進一步從嚴管理干部檔案的通知》(中組發〔2014〕9號)要求,重點對考察對象的檔案進行審核,嚴防假年齡、假學歷、假履歷。
(七)擬聘人選公示
考察對象經考察合格確定為擬聘人選,并在汕頭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市委組織部官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官網公示7個工作日。
(八)聘用
對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博士研究擬聘人選,招聘單位按有關規定和干部人事管理權限辦理相關手續,與擬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簽訂聘用合同約定服務年限為5年(含1年試用期)。
(九)遞補事宜
出現下列情形之一,在面試加考核或直接面試合格人選中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體檢或考察人選。遞補期限截止至擬聘人選公示期滿之日起30日內。
1.應聘人員體檢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2.擬聘人選公示的結果影響聘用的;
3.擬聘人選放棄聘用的;
4.未在規定的報到時間內報到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六、其他事項
(一)嚴肅公開招聘考紀考風,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5號),確保考試公平公正。
(二)本公告由汕頭市委組織部、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解釋。
(三)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官網(http://www.shantou.gov.cn/hrss/);聯系電話:0754—88179804
汕頭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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