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市疾控中心招聘疫情防控急需人員9人公告
為保障疫情防控工作,根據國家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切實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20〕8號)、《關于貫徹落實<進一步激勵關愛疫情防控一線工作人員的若干措施>》(湘組〔2020〕19號)等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以下簡稱市疾控中心)急需面向社會公開招聘9名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與崗位
本次公開招聘專業技術人員共計9名。具體招聘計劃與崗位條件見《2020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與崗位表》(見附件1)。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一般在30周歲以下,即1989年3月16日(含)以后出生;
3.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5.具有崗位所需要的學歷和所對應的專業。報考人員的專業為畢業證書上的專業。本次招聘崗位專業要求根據《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附件5,以下簡稱“專業目錄”)設置。該《專業目錄》按學歷層次劃分為“研究生專業目錄”、“本科專業目錄”、“專科專業目錄”。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已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但未列入崗位“學歷所對應的專業”的,不符合報考條件;如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中崗位最低學歷要求所對應的專業目錄的,由市疾控中心提出意見,報市衛健委認定。
6.專業能力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8.符合招聘崗位條件所規定的其他要求。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2020年全日制應屆本科及以上學歷的畢業生,可以報名,未能在2020年9月30日之前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相應層次學歷的報考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在讀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學歷報考。
不得報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的公職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違約或者服務期限未滿的農村訂單定向免費培養的醫學生和特崗全科醫師等;
6.現役軍人;
7.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8.法律法規等規定的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三、報名時間、方式及要求
1、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20年3月23日8∶30-3月25日17∶00(3天)
2、報名方式
網上報名。
報名所需材料:
(1)《2020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見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證(二代)或其它有效身份證件(臨時身份證、戶籍所在地公安部門開具的帶照片的戶籍證明或參考證明);
(3)畢業證;
(4)本人為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的,須持有《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見附件3);
(5)2020年應屆畢業生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簽名的《報考承諾書》(見附件4);
(6)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單色背景電子證件照(35×45mm,jpg格式,20kb以下)
報考人員將以上證件和材料掃描版以壓縮包的形式發送至市疾控中心指定郵箱(文件名修改為“姓名+專業”)。
市疾控中心郵箱:hnxtcdc@163.com
3、報名要求
每名報考者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無效。報考人員要認真閱讀所報考崗位的資格條件,如實填寫個人相關信息,如因個人錯報、信息填寫失實或有誤,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負。
四、資格審查
市衛健委組織市疾控中心對報考人員進行網上資格初審,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確認,不符合報名要求的及時電話回告。
五、面試
面試人員為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面試主要考核考生綜合素質及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面試內容為口述答題,滿分百分制。面試最低開考比例一般為1∶3。對少數的特殊專業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市疾控中心申請,報市衛健委、人社部門同意,可根據實際取消、核減相應崗位招聘計劃或降低開考比例。招聘崗位實際參加面試人數沒有形成有效競爭的,報考人員面試成績必須不低于70分方可進入下一環節。
面試時間、地點和相關規定在市疾控中心網站另行公告。面試成績在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xtcdc.org.cn/)公布。面試公告發布以后,面試環節不再遞補。參加面試時,考生必須攜帶報名表和有效身份證件。
六、考察
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考察對象。市疾控中心通知入圍考察人員立即參加疫情防控工作,并將其工作表現作為考察依據之一。
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考察等原因而形成的崗位空缺,在疫情防控工作結束前按面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每個崗位最多遞補兩次。疫情過后,不再進行遞補工作。
七、體檢
疫情過后,市疾控中心組織體檢,體檢對象為考察合格人員。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有關規定實施。
八、資格復審、公示、聘用
1、資格復審
現場查驗考生報考資料原件。
2、公示
資格復審通過者,經研究后確定為擬聘人員,經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審查合格后在湘潭人事考試網(http://xtrsks.xtrs.xiangtan.gov.cn/cmsczportal/)、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網(http://wsjkw.xiangtan.gov.cn/)及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網站(http://www.xtcdc.org.cn/)公示7個工作日。
3、聘用
公示期滿,由市疾控中心按有關規定和程序到市衛健委、市人社局等部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實行試用期制度。
市疾控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整個招聘工作全程監督,整個招聘工作在市紀委駐衛健委紀檢組和市人社局的監督與指導下進行。
九、招聘工作咨詢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人事科 0731-58389509;
監督電話:
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機關紀委 0731-58555229;
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紀檢監察室 0731-55570598。
附件:
1.《2020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計劃與崗位表》
2.《2020年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公開招聘(綠色通道)疫情防控急需緊缺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
湘潭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湘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