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深圳大學“金融科技監管”研究團隊專職研究員招聘公告
來源:深圳大學人力資源部
2020-03-17 17:09:40
深圳大學“金融科技監管”研究團隊專職研究員招聘公告
深圳大學新經濟與金融研究所“金融科技監管”研究團隊,獲得2019年度國家社科基金“金融科技監管的國際經驗與中國實踐研究”立項支持,現因科研工作需要,面向國內外誠聘專職研究員或副研究員1名,研究聚焦在以下方向:
(1)金融科技監管效率評估;
(2)促進創新的金融科技監管模式研究;
(3)金融科技監管政策的制度變遷與發展趨勢;
(4)金融科技監管與企業戰略。
待遇
(1)享受深圳大學研究員待遇,享受深圳大學相關社保及公積金;
(2)可申請學校周轉住房,申請條件按學校后勤管理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3)工資實行年薪制,由深圳大學人力資源部按月發放。年薪30萬起,具體薪級標準根據學歷、研究經歷等確定。
(4)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崗位薪級工資晉升一個薪級,計發年終績效獎;
(5)在崗期間發表文章將給予豐厚的科研獎勵;如納入深圳市“孔雀計劃”高層次人才可以申請深圳市住房補貼160萬,科研啟動經費200-500萬。
崗位和工作內容
(1)崗位:專職研究員或副研究員;
(2)主要工作內容:專職從事課題研究、團隊項目管理。
應聘要求
(1)歡迎相關領域(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工業與系統工程、應用數學、公共管理、法律、社會學、心理學等專業方向)的博士生(后)加盟,從事相關研究工作;
(2)熟練掌握一種以上的定量分析工具;
(3)或者擁有政策研究的深度研究能力。
聘期
(1)從2020年4月開始,聘期至2022年4月,共計36個月。
(2)聘期內如申請到一項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發表高水平SSCI/SCI論文三篇或以上,由團隊推薦,通過學校考核可申請轉為深圳大學預聘長聘制教師崗位;
(3)可自愿選擇落戶深圳市,選擇落戶深圳市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可辦理隨遷入戶。子女入托、入學等按深圳市相關條例執行。
材料提交及程序
材料準備
1.初審
(1)個人簡歷;
(2)反映本人學術水平的近5年代表性成果電子文檔;
(3)導師或同行推薦人聯系方式。
2.面試
學位初審合格者將被通知面試,由項目專家組進行現場或電話面試。
應聘程序
(1)先將上述材料發到指定的郵箱;
(2)經過初篩后需進行面試;
(3)在面試結束后經學校審批后再通知是否統同意聘用。招聘方會對申請人遞交的應聘材料予以保密。
截止時間
2020年5月1日
聯系方式
聯系人:黃嘉平老師
聯系電話:0755-26950548
E-mail:rinef@szu.edu.cn
應聘崗位請前往:http://zp.szu.edu.cn注冊,選擇專職研究人員招聘類型進行簡歷投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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