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浙江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選聘研究生2人公告 (二)
2020年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研究生的公告 (二)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和《關于市屬和市級機關所屬事業單位選聘高層次緊缺人才工作的實施意見(試行)》(溫人社發〔2018〕170號)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研究生2名,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中心簡介
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于2000年7月成立,由原溫州市防疫站、原市結核病防治所、原市皮防站、原市健康教育所合并組成(溫政辦〔2000〕19號文件),系溫州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下屬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承擔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衛生檢驗監測、健康教育、科研培訓等業務,先后獲“全國疾病預防控制先進集體”、“全國醫藥衛生先進集體”、 “創建國家衛生城市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衛生應急工作先進集體”、“浙江省疾病預防控制先進集體”等多項榮譽。
二、選聘對象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崗位所需的學歷、資歷以及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三、選聘崗位及要求
1、選聘具體要求詳見附件《2020年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面向社會公開選聘研究生一覽表》,要求為2019屆、2020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
2、學歷、學位以國家教育行政機關認可的相應證件文書為準。招考專業由用人單位參考《授予博士、碩士學位和培養研究生的學科、專業目錄》(2008更新版)。
3、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博士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在職取得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和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四、選聘程序和辦法
(一)報名與資格初審
1、報名時間: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0年4月5日止。
本次選聘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人員直接投遞簡歷至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選聘郵箱:wzcdcbgs@163.com(郵件主題請注明:姓名+應聘崗位+學歷)。電子簡歷材料應包含:
(1)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本、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外語等級證書等所需材料;
(2)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根據其提供的資料按崗位選聘計劃確定參加專業考核人員。資格審查后同一崗位的考生人數與選聘計劃數比例不足2:1的將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確因崗位專業急需的,經研究并報人力社保局后,在指定網站發布補充公告,明確是否按實際報名人數開考。
(二)專業考核
專業考核采用面試的形式,主要考核應聘人員適應實際崗位要求(或實際操作)的能力。專業考核測評小組每組設專家7名,考核成績去掉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保留小數點后2位)。考核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根據考核成績,按招聘崗位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入圍體檢對象。
考核時間、地點以及相關事項安排以通知為準。考核時需攜帶本人身份證、本科學歷和學位證書、就業協議書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三)體檢、考察
體檢、考察工作參考公務員考錄工作相關環節的辦法進行。
體檢對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攜帶本人身份證參加體檢。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的,視作自動放棄。
(四)公示、聘用
經體檢、考察合格人員,確定為擬聘用對象,公示7個工作日無異議后由單位與擬錄用對象簽訂協議書,應聘者放棄或被取消入圍、聘用資格,或體檢中(參照公務員體檢標準)出現不合格者,可依次遞補,整個選聘過程中遞補只限一次,選聘崗位無合適人選,可以空缺。
五、相關事項說明
1、應聘人員的所學專業名稱與選聘崗位要求的不一致,但所學方向相同相近的,由選聘單位參考高校學科、專業設置目錄及具體崗位要求商市人力社保局認定是否符合要求。
2、應聘人員應對自己所填報資料的真實性負責,誠實應聘。對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它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考核過程中作弊等違反公開選聘紀律的應聘人員,將取消應聘資格。對已聘人員,一經查實,即予解除聘用合同。
3、聘用對象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學歷學位證書,海外學歷包括學歷學位認證書。如不能按期取得,選聘單位將取消聘用資格。
4、選聘相關事項將在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官網和溫州市人力社保局(www.wzhrss.gov.cn)“人事考試”專欄上公布,請及時登陸查詢。
5、市疾控中心監察室全程參與本次選聘工作并履行監督職責。監督電話:55597780。
六、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577-55597798
聯系地址:浙江省溫州新城大道41號公共衛生大樓709室
溫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