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宿遷宿豫區事業單位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12人公告
宿豫區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因工作需要,經研究,宿豫區決定面向本區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計劃和崗位
本次定向招聘的事業單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以及相關要求等見下圖。
二、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對象
宿豫區在崗大學生村官。
(二)招聘條件
1.遵紀守法,具有良好品行。
2.身體健康。
3.聘期內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結果均為合格及以上等次(試用期考核除外)。
4.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資格和條件。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1)黨紀、政務處分還在影響期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監察調查的;
(2)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
(3)存在較重或嚴重失信行為,未滿影響期限的;
(4)按規定需任職回避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三、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宿豫區委組織部、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實施,按照公布招聘事項、現場報名、領取準考證、筆試和履職評價、面試、體檢和考察、公示和辦理聘用手續等步驟實施。
(一)公布招聘事項
按照“事先告知、公開透明”的原則,在報名前公開發布招聘信息。
(二)現場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18日—3月22日。
2.報名地點:宿豫區委組織部組織一科(宿豫區黨政辦公樓331室)。
3.需要提供材料:
(1)《2020年宿豫區面向在崗大學生村官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附件2,一式三份,電子檔同步發送至suyuzuzhi@163.com);
(2)《2020年宿豫區面向事業單位在崗大學生定向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履職評價評分表》(附件3,一式三份,電子檔同步發送至suyuzuzhi@163.com);
(3)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能證明其任職年限(包括任正職年限)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6)自任職以來歷年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結果原件及復印件;
(7)自任職以來獲得區級及區級以上表彰原件及復印件。
報考人員提供的材料復印件需加蓋鄉鎮(街道、園區)黨(工)委公章,填報的信息必須真實有效,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并視情處理。
(三)領取準考證
1.領取時間:2020年3月25日—3月26日。
2.領取要求:由本人攜帶身份證原件及3張2寸近期正面免冠藍底彩色照片至宿豫區委組織部組織一科(宿豫區黨政辦公樓331室)領取。
(四)筆試和履職評價
筆試由宿豫區委組織部、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組織實施,筆試內容為綜合知識與能力素質。筆試采取閉卷考試形式,不指定復習用書和考試范圍。
筆試時間:2020年3月27日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筆試結束后,宿豫區委組織部根據考生現任職務、任職年限、年度考核及聘期考核等次、表彰獎勵等情況,對報名人選采取履職評價。筆試和履職評價結果將在“豫見先鋒”公眾號公示。
(五)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形式,實行百分制,結果保留2位小數。面試成績當場告知考生,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成績和履職評價計分之和占40%,面試成績占60%計算總成績,結果保留2位小數。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體檢考察人選(總成績相同的,按面試成績高低確定;面試成績仍相同的,按筆試成績高低確定),人選名單在“豫見先鋒”公眾號公布。體檢和考察工作由宿豫區委組織部會同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用人單位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考察參照《江蘇省國家公務員錄用考核實施細則》(2019版)執行,考察對象個人信用情況、違法犯罪記錄情況納入考察范圍。
(七)公示
考察和體檢結束后,將合格人員名單在“豫見先鋒”公眾號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八)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后,符合招聘條件的,根據綜合得分從高到低依次進行選崗,并按照相關程序辦理錄用手續。在體檢、考察、公示、聘用審批階段,因各種原因出現缺額的,在本崗位面試考生中按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聘用審批后,因各種原因再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
四、紀律與監督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嚴格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程序、條件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對違反工作紀律或失職失誤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員,一經查實,即按有關規定予以嚴肅處理。
本公告由宿豫區委組織部、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527—80988377
監督電話:0527—80988075
中共宿豫區委組織部
宿豫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