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編外人員招聘5人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編外人員招聘公告
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因工作需要向社會招聘編外工作人員5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本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責任感和奉獻精神,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身體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服從工作安排,中共黨員、退伍軍人優先。
5、溫州市區戶籍。
6、下列人員不得應聘:(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受過較重治安處罰的;(2)曾被開除公職的;(3)有嚴重不誠信行為的;(4)其他不適合聘用的情形。
二、招聘崗位及要求
1、人民調解員:1名,要求高中以上學歷,60周歲以下(截至2020年3月31日)。
2、人民調解輔助人員、社區矯正社會工作者:4名,要求大專以上學歷,35周歲以下(截至2020年3月31日)。
三、工資待遇
按區財政、人社等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四、報名時間及方式
即日起至3月27日止,應聘者請自行準備本人簡歷、身份證復印件、學歷證書復印件、2寸免冠照片1張到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政治處(甌海區行政中心12號樓1102室)報名,聯系電話:88535763。
五、聘用方式
報名結束后,由區司法局進行資格審查,組織面談、考察、體檢,擇優錄取。體檢費用由體檢人員自理,未按規定時間到指定醫院體檢的作為自動放棄處理。
錄用后由勞務派遣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
六、其他
1、報名人員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完整;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名及聘用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
2、報名材料除證件原件外不予退回;
3、在職人員應在辦理聘用手續之前自行與原用人單位解除聘用(勞動)關系,通知錄用15個工作日內未與原單位辦理完畢解聘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如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因應聘人員自身原因放棄,或在規定時間內不按時到崗等情況,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按面談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
5、其他未盡事宜,參照相關規定執行。
溫州市甌海區司法局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