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湖南長沙縣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人簡章
來源:星沙人才網
2020-03-21 18:38:34
長沙縣2020年3月公開考試 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簡章
為吸納優秀人才充實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不斷改善工作人員結構,經長沙縣人事編制工作領導小組會議批準,決定公開考試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42名,其中選調參公人員3名,招聘全額事業編人員30名,招聘編外政府雇員9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布如下:
一、招聘(選調)原則
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人員管理
1、選調崗位:調入人員原領導職務及一級科員以上職級,不予保留,享受機關人員同等的工資福利待遇。單位不負責解決調入人員的家屬隨調及住房問題。
2、全額事業編招聘崗位:編內聘用人員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3、編外聘用的政府雇員:不具有行政職務,不行使行政權力,不占用編制,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合同中按照規定約定試用期,人員管理按照縣內相關規定執行。
三、報考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個人信用記錄良好。
4、具備招聘(選調)崗位所需的專業及其他條件(詳見附件1)。
5、適應招聘(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符合崗位年齡要求。駐我縣部隊干部隨軍家屬年齡放寬至40周歲(1979年3月31日后出生), 需出具《家屬隨軍報告表》及部隊出具的干部本人服役情況的證明。具體年齡要求見附件1。
7、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8、學歷證書(2020屆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考、參加資格審查,但須在2020年7月31日前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工作經歷時間及最低服務年限等時間計算到2020年3月。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非2020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9、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經歷,不能視為工作經歷。
10、報考選調崗位的須具備以下條件:須為全國各級實施公務員法的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下同)中,已進行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人員,下同)登記的人員,且還須具備《公務員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的基本條件;有2年以上公務員(參公)工作經歷(含公務員試用期),在現單位工作1年以上,剛提拔的應在現職崗位任滿1年;近3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在資格復審前已完成公務員(參公)登記審批。
11、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選調):長沙縣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全額事業編制人員;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在試用期內(限選調崗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到定向單位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對轉任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限選調崗位);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未滿最低服務年限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未獲得原單位同意的;錄用(選調)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崗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選調)程序
發布簡章—報名(含資格初審)—筆試—資格復審—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體檢—考察(含資格終審)—確定擬錄用(選調)人員名單—公示—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五、招聘(選調)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條件見附件1《長沙縣2020年3月公開考試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表》,報考人員的專業應嚴格按照畢業證書填寫,專業要求參照附件3《2020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
六、報名、資格初審及相關注意事項
1、提交報名信息
(1)報名時間:2020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6:00。
(2)報名網址: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w.com)。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現場報名。報考人員應仔細閱讀招考簡章、崗位表,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每人只能選擇一個崗位報名。
報考人員應同意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保證信息的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報考人員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者偽造學歷證書及其他有關證件、證明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并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承擔。
報考人員必須先在報考系統完成實名認證,未通過實名認證的考生其報考信息不被系統接受。同時,必須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證件照片,因上傳照片模糊不清或不符合要求而造成的不能正常報考等情況由報考者本人承擔后果。
(3)職位選擇與修改: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提交報考信息。報考信息一經提交,即自動流轉進入資格初審環節,其信息將無法進行修改。
2、資格初審
由用人單位負責,初審時間為:2020年4月1日上午9:00-4月3日下午17:00(上班時間)。報考人員應及時登錄報名網站,查看審核狀態。
3、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
完成報名、通過資格初審的報考人員需在報考系統自行下載打印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準考證具體打印時間另行通知。考生須關注報名網站信息,自行在報名網站打印準考證。
4、開考比例
(1)選調崗位:各崗位報名人數與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5:1(含5:1)方可開考。
(2)全額事業編招聘崗位: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5:1(含5:1)方可開考。
(3)編外政府雇員招聘崗位:各崗位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3:1)方可開考。
達不到上述相應比例則取消或縮減該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報。
5、注意事項
考試實行誠信報考,符合崗位條件且確有個人意愿的考生方可在網上按要求報名參考。報考全額事業編及編外政府雇員招聘崗位無故缺考的人員,記入長沙縣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考試(因特殊原因缺考的,須在筆試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向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交書面說明)。
七、筆試
1、筆試時間待疫情解除后將另行通知,詳見報名網站,具體以準考證上的時間、地點為準。參加考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社會保障卡)原件,缺少證件的考生不得參加考試。
2、筆試內容:
(1)選調崗位:筆試只考一科。
(2)全額事業編及編外政府雇員招聘崗位:筆試分為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和申論兩科。
考生筆試成績=綜合知識成績×50%+申論成績×50%(或專業知識成績×60%+申論成績×40%),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3)各崗位具體筆試內容詳見附件1,滿分各為100分(筆試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兩位數字)。選調崗位考試時間為120分鐘,招聘崗位考試兩科總時間為180分鐘。
3、筆試成績查詢。考生可在報名網站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對筆試成績有異議者可根據查分通知的規定在指定時間內遞交書面查分申請(須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的復印件),查分結果由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向考生反饋。
4、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復習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輔導培訓班。
5、考生違紀違規處理參照公務員考試錄用或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相關處理辦法執行。
八、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的人選,在報考同一崗位的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選調)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成績相同的,招聘崗位按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若入圍線上遇并列名次,則均進入資格復審。
2、進入資格復審的人員名單將在報名網站公布,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3、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本人的報名表、有效居民身份證、畢業證(2020屆應屆畢業生須提供學校蓋章的含學業成績的畢業生推薦表和就業協議書)、學信網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崗位所要求的相關資格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報考招聘崗位的縣外機關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需提供所在單位出具的加蓋公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2)報考選調崗位的人員需提供當地編制部門開具的編制性質證明(在機構編制實名制數據庫系統中打印人員信息表,并加蓋公章),加蓋單位公章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檔案管理部門加蓋公章的公務員(參公)登記表。
4、不按時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人員取消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資格。缺額人選按筆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九、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1、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環節。
2、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
報考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文字綜合選調崗位、長沙縣文化館音樂創作招聘崗位的考生將在結構化面試前后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由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及用人單位共同組織。
3、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4、無競爭性崗位,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0分,低于合格分數的考生不得進入體檢(考察)環節。
十、總成績合成
1、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文字綜合選調崗位、長沙縣文化館音樂創作招聘崗位的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3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30%合成。
2、其他崗位考生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和面試成績各占50%合成。
筆試成績、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總成績每個階段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十一、體檢
1、體檢對象以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為基數,按1:1的比例,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報考長沙縣文化館音樂創作招聘崗位的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入圍)。
2、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棄權者,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的,筆試成績高者入圍,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報考長沙縣文化館音樂創作招聘崗位的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入圍),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3、體檢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體檢操作手冊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有關規定執行。
4、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5、不按規定要求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6、體檢具體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由個人承擔。未按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者不能列為考察(選調)對象。
7、報考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文字綜合選調崗位、計算機選調崗位的人員,待差額考察后按1:1的比例擇優確定進入體檢的人員(如出現體檢不合格或棄權者,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按差額考察排名順序依次遞補)。
十二、考察(含資格終審)
1、體檢結束后,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者采取走訪調查、座談、查閱檔案資料(同時進行資格終審)等形式進行認真、扎實、全面的考察。
2、當考察出現不合格或棄權者,導致該招聘(選調)崗位考察人選空缺時,則從報考同一崗位人員中依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若總成績相同,則以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招聘崗位筆試成績相同的,綜合知識或專業知識成績高者入圍(報考長沙縣文化館音樂創作招聘崗位的人員若總成績相同的,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入圍),經體檢合格后進行考察。同一崗位遞補不超過2次。
3、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黨員教育中心文字綜合選調崗位、計算機選調崗位實行差額考察。根據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照選調計劃數1:2的比例確定考察對象(若總成績相同的,文字綜合選調崗位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高者入圍,計算機選調崗位則筆試成績高者入圍),考察結束后按選調計劃數擇優確定入圍體檢人員。
4、若招聘崗位入圍考察人數高于崗位計劃數,將實行差額考察,按招聘計劃數擇優確定擬錄用人員。
5、若考察對象經考察后仍無合適人選,則該崗位可空缺。
6、資格審查貫穿招聘(選調)全過程。在公開考試招聘(選調)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錄用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十三、人員確定及公示
1、體檢、考察結束后,合格人員即為擬錄用(選調)人員。
2、擬錄用(選調)人員名單在報名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招聘崗位擬錄用人員辦理相關人事手續,選調崗位擬選調人員按組織程序和相關規定,辦理調入(轉任)手續。
3、對錄用(選調)后放棄的人員,錄入長沙縣考試誠信庫,2年內不得報考長沙縣機關事業單位招聘(選調)考試。
4、招聘崗位所有錄用的人員須與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書》, 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不合格者,不予繼續聘用。
5、編內人員須簽訂最低五年服務期限(含試用期)的協議。
6、錄用(選調)人員在規定期限內不能提交個人檔案的或不到單位報到上班的,則視為自動放棄。
十四、實施與監督
本次公開考試招聘(選調)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作由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具體組織實施,用人單位配合,長沙縣紀委、監委全程監督,同時歡迎社會各界監督。
監督電話:0731-84091326(僅限上班時間)
十五、其他
1、報考咨詢
(1)選調崗位咨詢部門及電話: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公務員科,0731-86392905(僅限上班時間)。
(2)招聘崗位咨詢部門及電話: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0731-84024416,傳真號碼:0731-84024416(僅限上班時間)。
(3)各招考單位咨詢電話見附件2《各招考單位聯系方式表》。
2、技術支持
長沙星沙人才網(http://www.csxsrcw.com)
咨詢電話:0731-84062928(僅限上班時間)
3、特別提醒
(1)招考任何環節,不能在規定時間內提供要求的資料,均視作放棄。
(2)招考各環節中有關招考事宜的通知,均以長沙星沙人才網為準,請考生密切關注長沙星沙人才網,因自身原因錯過重要信息而影響招聘(選調)考試的,責任自負。
4、本簡章由中共長沙縣委組織部、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負責解釋。
中 共 長 沙 縣 委 組 織 部 長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3月20日
免費學習資源(關注可獲取最新開課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