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沈陽于洪區政府法律類專業人才招聘4人公告
于洪區政府法律類專業人才招聘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于洪區政府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法律類專業人才4名,具體事宜公告如下:
一、崗位設置及性質
本次招聘人員實行聘用制,不占編制,沒有執法權限,入職后由用人單位具體負責日常管理與考核,崗位名稱及數量如下:
1.政府專職法律顧問3名(與區司法局簽署法律服務合同)。
2.政務公開崗位工作人員1名(派遣制政府雇員)。
二、崗位職責及要求
(一)政府專職法律顧問
1.崗位職責:負責參與全區訴訟案件的統籌協調;非訴法律事務辦理;市、區兩級行政復議的辦理;協調辦理全區歷史遺留問題;參加全區重要會議及區領導臨時交辦的其他法律事務。
2.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法學類相關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已通過國家司法考試或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具有三年以上律師事務所或政府部門、大型企業法務工作經驗;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邏輯思維、文字撰寫及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如有法院相關法律工作從業經歷,上述條件可酌情放寬。專職法律顧問在聘期內不得同時對外擔任法律顧問或從事本單位以外其他法律業務等工作。
(二)政務公開崗位工作人員(限男性)
1.崗位職責:主要負責依申請公開答復和政務公開行政復議案件處理工作。該崗位會因工作實際需要而加班,工作有強度,僅限男性報考。
2.崗位要求: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法學類相關專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一年以上法律類相關工作經歷;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邏輯思維、文字撰寫及語言表達能力,能熟練使用辦公軟件。
三、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4.符合具體報考崗位中的有關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名。
四、薪酬待遇
政府專職法律顧問月薪7000元(用人單位不承擔五險一金);政務公開崗位初聘職級確定為科員一檔,每月薪酬待遇包括:崗位基本工資2700元(含“五險一金”個人承擔部分),人均績效工資300元,通訊補貼200元,以及入區工齡工資、學歷工資、采暖補貼、年度考核獎金等。所有新聘人員試用期均為2個月,試用期工資按80%標準發放。
五、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20年3月23日至3月25日。請考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于洪區政府網(http://www.syyh.gov.cn)首頁“公示公告”欄查詢招聘信息,下載填寫《報名信息表》。
2.報名地點:于洪區政府南樓805室(于洪區黃海路37號);報名咨詢電話:13840436401;監督電話:024-25321505。
3.所需材料:考生須攜帶《報名信息表》和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相關工作經驗證明,相關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近期1寸免冠照片3張以及報考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資格審查
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及聘用過程始終,對于提供虛假報名信息或者弄虛作假的考生,一經發現,隨時取消其考試資格或聘用資格。
(三)筆試
1.采取閉卷考試的方式進行,試題由專業人士負責擬制,筆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
2.原則上以招聘計劃1:2的比例,按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面試人員,最后一名筆試成績出現并列者,可同時進入面試。
3.筆試時間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四)面試
1.面試前,因應聘人員自愿放棄、資格審查不合格或弄虛作假被取消面試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將進行遞補(在筆試及格線以下的不可以遞補)。
2.面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綜合分析、組織協調、邏輯思維以及與報考崗位相關的知識能力,全面考察考生的綜合素質。
3.面試成績按百分制計算,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的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報考人員不予聘用。
4.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5.筆試、面試成績按4:6權重比例并保留兩位小數計算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即: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
(五)體檢
根據應聘人員的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招聘計劃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總成績并列者,根據面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確定。如面試成績也并列,采取面試加試的方式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因體檢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體檢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六)考察
由用人單位組織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并對被考察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中發現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取消聘用資格,并將結論及依據明確告知被考察人員。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因考察不合格、自愿棄權、弄虛作假等被取消應聘資格及其他原因出現崗位空缺的,按照總成績進行遞補。
(七)公示與聘用
對體檢、考察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進行網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有問題并查實的,不予聘用;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公示無異議后,政府專職法律顧問由區司法局與其簽訂《法律服務合同》,政務公開崗位工作人員由區政府指定的勞務派遣公司與其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2個月,試用期滿經用人單位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紀律與監督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全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報考人員有弄虛作假、違紀違規行為的,一經發現,均取消其考試或應聘資格,并將有關情況通報有關單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七、其他事項
1.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2.應聘人員自報名至擬聘用人員公示(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期間,應確保報名時所填報的通訊工具暢通,并及時關注相關網站的公告信息,因考生個人原因未能參加筆試、面試、體檢、辦理有關手續等招聘環節的,視為放棄應聘資格。
3.其他未盡事宜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于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于洪區司法局
2020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