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銀川市司法局事業單位選調公告
因工作需要,銀川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擬在全區范圍選調工作人員1名。
一、選調職位和名額
銀川市司法局所屬事業單位銀川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室為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核定編制4名,實有在編人員3名,空編1名。擬在全區范圍選調負責合同審查、政府應訴工作人員1名。
二、選調對象范圍
符合條件的全區各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中統一招考的工作人員。
三、選調人員資格條件
1.政治素質良好,品行端正,遵紀守法;
2.身體健康,敬業勤奮、工作能力強,年度考核均為合格以上等次;
3.必須具備事業編制身份,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法學專業,具有法律職業資格證者優先;
4.年齡在35周歲(含35周歲)以下;
5.在編在崗且九級及以下管理崗位人員或專業技術十一級以下的人員;
6.符合公開選調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受過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或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工作未滿服務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規定的;
4.與市司法局干部職工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包括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或者近姻親關系)或按其他有關規定需要回避的;
5.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規定的其他情形。
四、選調程序和辦法
(一)公布選調方案
下發公開選調通知,通過銀川市司法局網站等媒體公布選調方案。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
2020年3月23日至3月27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4時至18時。
2.報名地點
銀川市金鳳區北京中路166號,銀川市行政中心915室。請在規定時間內將報名資料送至報名地點,逾期不再補報。
3.報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現場報名方式,報名人員需提交《銀川市司法局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從網站自行下載填寫)一式三份;本人有效身份證、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近期同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張;《寧夏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復印件或事業單位崗位聘任文件等相關身份證明材料、近三年年度考核表復印件(加蓋組織或人事主管部門印章,并簽署“復印件與原件一致”);近三年受表彰獎勵情況相關證明材料。報名人員需經所在單位審核,簽署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4.資格審查
選調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選調單位在選調過程中一經發現參加選調人員存在不符合報名資格條件及選調崗位要求等相關情形的,經研究可取消報名人員選調資格。
五、選調方式
選調工作采取個別調動、組織考察、擇優錄用的方式(不組織考試)。
(一)組織考察。我局派出考察組,對擬選調人選進行考察并查閱擬選調人選的干部人事檔案,對其“三齡兩歷一身份”、廉潔自律、計生情況、編制類型、身份、回避等資格條件進行嚴格審核,形成擬調人員考察報告。
(二)擬定人選。局黨委聽取考察組對擬選調人選的考察情況匯報,綜合相關資格條件等審核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選調人選。同時,征求紀檢、計生等部門的意見。
(三)公示。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和職位要求,由選調單位研究,擇優確定擬選調人員,在銀川市司法局網站等媒體公示5個工作日。
(四)辦理手續。公示期滿,未發現影響選調問題的,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和市編辦審定后按照規定程序辦理手續。
在報名、資格審查、考察和公示等環節,發現存在提供虛假資料、影響選調或自愿放棄選調等問題的,取消當事人選調資格,根據綜合排名按程序依次遞補。
六、紀律要求
(一)報名人員要自覺遵守選調工作的有關規定,凡有弄虛作假者,經查實后一律取消選調資格。
(二)從事選調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選調工作紀律和有關廉潔自律規定,堅持原則、公道正派、依法依規辦事,選調工作應嚴格執行回避制度,違反選調工作紀律的,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選調過程堅持信息、過程、結果公開,自覺接受監督。對工作中的違紀行為,將按照有關規定予以組織處理或者紀律處分,并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未盡事宜由銀川市司法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0951-6888805(銀川市司法局政治部)
銀川市司法局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