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陜西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招聘15人公告
根據工作需要,洋縣保安公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15名工作人員,派往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從事協管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
(二)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二、招聘崗位設置及人數
根據工作需要,擬招聘協管員15名(其中男性10名,女性5名),從事協助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坐席及中心農貿市場農藥殘留檢測等業務。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
2、遵紀守法,誠實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氣質好,形象佳。
3、熱愛城市管理事業,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能遵守城市管理機關的紀律制度規定,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4、具有較好的語言表達能力、良好的溝通能力、心理承受能力;
5、城市管理協管人員限男性,年齡18-30周歲(1990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復退軍人學歷可放寬至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特別優秀的年齡可適當放寬,身高1.70米以上,退役軍人、貧困戶家庭成員、共產黨員、有城市管理工作經驗者優先。城市管理監督指揮中心坐席員及農藥殘留檢測員限女性,年齡18-25周歲(1995年4月以后出生),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身高1.60米以上,熟悉辦公自動化具有一定的寫作能力,取得《計算機等級證》一級以上者優先。
6、符合應聘崗位要求的其它具體資格和條件。
7、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予招錄:
(1)因違法違規違紀,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行政處罰的人員;
(2)有吸毒史、個人不良信用記錄的人員;
(3)因違規違紀曾被開除公職(軍籍)的人員或被單位辭退或本人辭職的人員;
(5)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聘用紀律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在本次招考(聘)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它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的方法步驟
(一)、報名
1.報名方式:網上公告、現場報名等方式;
2.報名人員需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戶口本、畢業證書(應屆畢業生應持學校學歷證明)、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2份。
3.本人近期免冠小二寸彩色(藍底)照片4張,到洋縣保安公司填寫《報名表》一式2份;
4.報名時間:2020年3月30日至2020年4月3日,每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5.報名地點及咨詢電話。報名地點:洋縣保安公司,咨詢電話: 0916—8214222 。
(二)、資格審查。報名結束后,由洋縣保安公司根據招聘條件及崗位要求,對報名應聘人員的基本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聘資格和條件等進行審查。符合資格條件人員,依據電話通知到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三)、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筆試采取閉卷考試,筆試滿分為100分,占總成績的50%;
2.考試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城市管理執法辦法》、《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等法律法規、時事政治及國家方針政策,考試時間為90分鐘。本次考試不指定復習資料用書。
3.不參加筆試的,不得進入面試;筆試成績低于筆試人員平均分數一半的,不得進入面試。
4、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1:2確定面試人員。
(四)、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采取百分制,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占總成績的50%。
2.面試重點測試口語表達能力、應變能力、綜合分析能力、邏輯思維能力、儀容儀表等;應聘人員面試成績低于60分的,取消招聘資格。
3.面試時,應聘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參加筆試時的準考證原件。
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加分項。計算成績時,保留小數點后兩位。
(五)、加分條件。1、具有中共黨員身份的,加5分(須由組織部門出具證明);2、退役士官在部隊每服役一年,加分1分;3、具有城市管理、法律等相關專業畢業生加5分;4、具有C1以上汽車駕駛證的,加3分;5、系建檔立卡的貧困戶家庭成員加3分(須由縣扶貧辦出具證明)。6、具有計算機等級的,加3分;取最高加分條件加分,不累計。
(六)、政治審查。由洋縣保安公司與城管執法局共同組織按征兵所需政治條件進行審查。
(七)、初聘用人員確定。根據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排列,按崗位數1:1.2比例確定。總分相同者,面試成績高的優先聘用;總分再相同的,中共黨員或學歷高的優先聘用。
(八)、體檢。擬錄用人員統一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國家公務員招錄體檢標準),體檢費用自理。達不到體檢標準的考生予以取消聘用資格。空缺名額按考生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
(九)、公示。對通過體檢合格的初聘用人員,在相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時間7天。
(十)、聘用。對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洋縣保安公司將初聘用人員名單送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審定后,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與洋縣保安公司簽訂勞務派遣協議,洋縣保安公司與聘用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不與洋縣保安公司簽訂勞動合同者,視為主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補錄。被聘用人員持洋縣保安公司《介紹函》在規定時間到城管執法局報到。限期未報到者,取消聘用資格。
(十一)、其他及工資待遇。
1.聘用人員執行合同制工資,勞動合同按年簽訂。聘用人員在崗期間月工資2000 元(基本工資1800 元+績效工資200 元),不享受在職干部的津貼、補貼、獎金等各項待遇;
2.合同存續期間,由洋縣保安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及相關文件規定,為其辦理職工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和意外團體保險,其中個人繳納部分由聘用人員自行承擔;
3.工資由洋縣保安公司根據用人單位考勤發放,工資發放時間為工作滿1個月份后次月15日前。
(十二)、管理
1.聘用人員統一由洋縣保安公司派遣到洋縣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工作,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負責管理和考核,保安公司項目經理協助;
2.聘用人員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不能勝任工作者,退回洋縣保安公司;
3.考核評價制度。用人單位按季度、年度對招聘人員進行綜合考核,考核優秀者和合格人員,依照本人意愿續簽勞動合同。考核不合格人員、因輕微違紀違規經教育不改人員,退回洋縣保安公司。
4.辭退解聘制度。合同期滿,考核合格或者優秀的、本人自愿,續簽合同繼續使用;因合同期滿,本人自愿退出的,因喪失從事崗位職責條件和能力的,因各種原因不再適合從事崗位工作的,合同期滿終止合同;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和違反社會公德、工作失職瀆職,造成責任事故和不良影響的,予以辭退,并由洋縣保安公司解除勞動合同;
5.聘用人員年齡超過45歲的,不再派遣到洋縣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從事城市管理協管工作。
五、未定事宜,由洋縣城管執法局和洋縣保安公司研究確定。
洋縣保安公司
2020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