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臨汾襄汾縣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50人公告
來源:襄汾縣人民政府
2020-04-02 11:15:03
襄汾縣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公告
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是黨和政府進一步完善就業援助體系的一項重要舉措。根據《關于印發臨汾市公益性崗位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臨政辦發〔2015〕32號)和《關于下達2019年縣級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計劃的通知》(臨人社函〔2019〕443號)文件精神,我縣將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50人,從事社會公共服務管理、機關事業單位行政輔助和后勤服務等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用對象和條件
(一)招用對象
具有本縣戶籍,年齡在30周歲以下(即1990年4月1日后出生),并持有《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的全日制大專以上就業困難普通高校畢業生。
(二)招用條件
1.城鎮零就業家庭失業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由戶籍所在地街道、社區出具的證明材料);
2.靠借貸上學的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銀行借貸手續);
3.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城鎮失業高校畢業生、城鎮登記失業一年以上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享受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審批手續,各級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求職登記核發的《就業失業登記證》或《就業創業證》);
4.具有勞動能力和就業愿望的殘疾高校畢業生(主要審核各級殘聯核發的《殘疾人證》)。
公益性崗位在崗人員(合同未到期人員)、公益性崗位退出不足1年或在企業任職(兼職)的,不能報名。
二、報名時需提供的證件和材料
①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②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③普通高校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④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從教育部指定的學歷查詢網站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下載打印(彩色)表格);⑤《就業失業登記證》(《就業創業證》)原件及復印件;⑥近期一寸免冠同底彩照4張;⑦報名條件中規定的證明材料; ⑧山西省“健康碼”。
三、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20年4月7日至4月10日;地點:丁陶大道就業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一樓大廳。
四、招用程序和辦法
(一)考試:報名結束后,采取筆試的辦法擇優確定招用人員,筆試定于4月12日上午進行,時間為120分鐘。主要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計算機應用和國情省情、科技人文等,統一命題,統一考試。考試具體時間和地點以準考證為準,考生于4月11日憑身份證到職業介紹服務中心領取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成績公布及擬定人員:根據考試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擬招用人員,并向社會公示。
(三)確定崗位:擬招用人員根據考試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擇崗位,如對可選擇的崗位都不滿意,可申請放棄招用資格,缺額擇優依次遞補。
(四)崗前培訓及合同簽訂:招用人員確定后,統一進行崗前培訓,由用人單位與被招用人員簽訂為期三年的勞動合同后正式上崗。人員上崗一年內,如崗位出現空缺,可擇優依次遞補,遞補人員勞動合同終止時間與原合同一致。
五、公益性崗位人員待遇
高校畢業生在公益性崗位就業期間,按照公益性崗位管理辦法進行管理,依據相關規定從就業專項資金中按照山西省三類地區最低工資標準(2017年10月起1500元)享受崗位補貼,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單位應繳部分(繳費基數為當地上年度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60%),個人應繳部分從崗位補貼代扣。
六、組織領導
開發公益性崗位招用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是切實做好就業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的一項重要舉措,疫情防控期間,要加強組織領導,落實防控措施,嚴格審核資格條件,嚴格招用工作程序,做到公平、公正、公開,招用工作中主動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方面的監督,保證此項工作順利穩妥的開展。
咨詢電話:0357-7183962
襄汾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0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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